- 索 引 号:QZ03251-0101-2024-00033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8
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洛江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10号建议二次答复的函
卢建筑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如何盘活社区、村回拨集体用地的建议》已收悉。结合万安街道、双阳街道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2023年,我局以开展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为契机,已经全面梳理全区23宗历史回拨地地块位置、规划等相关基本信息。
1.积极强化用地要素保障。对于能够自筹资金报批的社区(村),若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确实需要经济发展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明确项目类型后,依法依规申请用地,由属地政府专题报区政府研究,并经市政府用地联席会研究通过后,向发改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立项、设计条件和选址意见等手续,我局将大力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落地,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的附加值和经济效益。希望有关街道要主动靠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盘活闲置资产,扩大社区集体经济。
2.妥善处理历史回拨地。对于财力薄弱、难以支持报批的社区(村),随着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严格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政策出台,土地市场不断完善,土地管理不断规范,回拨地存在的政策空间越来越小。2008年4月市政府已明确今后一律不准再批回拨地,历史遗留问题一律采用货币补偿,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提高补偿标准为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的唯一出路。我局将结合各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在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集体及其成员自主意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结合客观实际情况,引导探索货币补偿或等价置换等多种分类处置方式,避免“一刀切”式政策损害农民集体的合法权益。
3.高质量服务审批手续办理。对于符合建设条件的回拨地,若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及用地相关手续,因中心市区一体化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需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批。我局建立专人沟通和对接机制,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全程服务项目业主,指导业主准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方案设计文本(内含土地使用权证、上位规划、规划条件、红线图、总平面、单体建筑图等)等申报材料,提高报件质量,促进项目落地。截至目前,已盘活万安街道塘西社区集体用地,将集体回拨地10亩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万安街道塘西社区居委会作为塘西社区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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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我局将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用地报批,全力保障街道(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用地需求。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主要领导:刘鑫淼
分管领导:高清河
经办人员:卓婉青
联系电话:22632668
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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