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 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5年洛江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_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洛江区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QZ03251-0101-2025-00013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9
    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 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5年洛江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3-19 16:13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洛江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防治方案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                                               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9日


    2025年洛江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落实防灾责任和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区自然资源局会同区住建局、农水局、应急局共同编制2025年洛江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编制防治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积极推动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治理责任及费用。

    二、地质灾害发育概况

    (一)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2024年度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台账的基础上,结合各乡镇(街道)排查上报地质灾害数据进行统计,截至2025年汛期前,全区在册管理地灾点90处,在册管理高陡边坡104处,受威胁对象共304户1265人。地质灾害隐患主要位于村民居住区建筑物的房前屋后,威胁到灾害体前后缘或上方建筑物及其居住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部分还威胁到行人和车辆交通安全。2025年度洛江区各乡镇(街道)地质灾害点及高陡边坡点分布情况详见表1。

    1  2025年度洛江区各乡镇(街道)地质灾害点及高陡边坡点分布情况

    乡镇

    地质灾害点

    高陡边坡点

    滑坡

    崩塌

    泥石流

    合计

     

    万安街道

    0

    0

    0

    0

    0

    双阳街道

    0

    2

    0

    2

    0

    河市镇

    3

    4

    0

    7

    5

    马甲镇

    10

    5

    0

    15

    10

    罗溪镇

    27

    16

    1

    44

    54

    虹山乡

    17

    5

    0

    22

    35

    总计

    57

    32

    1

    90

    104

    (二)地质灾害点分布情况

    从洛江区地质灾害发育的特点来看,2025年洛江区的地质灾害可能的高发地区仍然是山间盆地的边缘地带和交通干线的两侧。这些地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低山—丘陵区,河流切割较深、相对高程大,坡降大,自然斜坡陡峭;地质环境及地质构造复杂,岩石较破碎,局部基岩顺坡裂隙发育。原本就具备发育地质灾害的自然条件,在人类工程活动和降雨(尤其是持续性降雨和台风等极端的气候条件下)的诱发下,已发现的灾害点仍有可能成灾,高发地区将是马甲以北的中低山山间盆地的边缘地带,发生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其中罗溪、虹山的低山丘陵区是地质灾害发育的重要区域。

    三、2025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2025年降水趋势预测

    1)冬季(202412月~20252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2成。

    2)早春季(3~4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2成。

    3)雨季(5~6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多2~5成。

    4)夏季(7~9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多2~5成。

    5)秋季(10~11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2成。

    6)台风。预计2025年登陆或影响我区的台风个数为4~5个,较常年(5.3个)偏少,雨季可能早台风影响,夏季有1~2个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预计2025年,雨季降水偏多,可能有早台风影响,应认真做好防汛防台风防突发地质灾害及安全事故等各项防御工作措施。

    (三)2025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强降雨侵袭期间是我区地质灾害高发期,需着重防范,特别是5~6月份的雨季降水高峰期和7~9月的台风暴雨季节,是我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同时,还应加强防范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1小时出现集中降雨强度大于50mm或2-3小时内集中降雨量大于100mm时,其诱发地质灾害的风险极大,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村(居)委会及其地灾监测组、乡镇(街道)驻村(居)干部以及乡镇(街道)地灾监测站应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启动预案,监测员、协管员要扩大巡查范围、加密监测,对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要果断采取措施实施安全转移,加强值班值守,防止已撤出的人员返流或在危险区内逗留。

    (四)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

    我区地质灾害发生受地形地质条件控制,由强降雨和工程活动诱发,主要为山地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滑坡、崩塌,且以小型的土质滑坡、崩塌为主。山区房前屋后边坡、公路铁路边坡、山边河边为滑坡、崩塌高易发区段,山区沟谷为泥石流易发区:

    1.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的地方主要是公路沿线、偏远乡镇沟谷发育和地势陡峭地区以及各乡镇的大多数自然村近年来人为修建形成的切坡。

    2.区境内交通干线的防灾重点是:万虹路;罗溪镇至虹山乡公路;主要预防汛期引发的崩塌、滑坡。

    3.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民居。

    4.铁路、公路、高速路沿线在工程建设中形成的高陡边坡、因挖填方及弃渣等工程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点,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5.其他工程建设及居民住宅修建,也易形成高陡边坡而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预测2025年洛江区境内地质灾害活动区主要在虹山乡、罗溪镇、马甲镇、河市镇以及新开发建设用地等高陡边坡及填土边坡,集中堆放弃土场所,主要灾种为滑坡、崩塌。

    四、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5年洛江区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是: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继续完善和推进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全面增强我区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落实编制机构,充实防治队伍,保障专项经费,提高监测补助,更新应急物资,配备救援器材,落实应急车辆,进一步提高处置能力。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要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重点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防治段进行排查,做到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健全完善区、乡镇(街道)、村(居)、户四级群测群防体系。对每处隐患点都要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并完善档案,压实防灾责任,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2.专业监测网络建设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全面落实隐患点“六位一体”和户口式管理隐患点监测制度。即建立一个户口,在全区每一个隐患点建立一个户口资料,登记在册;制定一个预案,做到一个隐患点一个预案;下发一份告知书,将隐患情况、防范措施、责任单位以告知书形式填写,加盖印章发给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主体;发一份防灾明白卡,将明白卡发放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让其熟悉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发一份避险明白卡,将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群众手中,让群众了解基本的识灾、防灾、避灾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开展一次避险演练,力求通过演练让受威胁群众熟悉撤离的信号、路线、应急避险场所。

    3.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水平,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继续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构建应急、自然资源、农水等部门联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预报和预警联动机制。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水平,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的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广播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开展预报预警工作。

    (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复查,对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责任单位治理;对于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治理。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程治理力度,学习推广罗溪镇、虹山乡等地灾降险治理的经验,通过小额资金投入,小规模工程治理等方式,消除中、小型隐患点主要危害,有效降低地质灾害威胁。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分布广,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对无法纳入搬迁工程的高危隐患点,要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力度,有效消除灾害威胁。

    (三)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1.落实应急管理和技术支撑机构。要密切与当地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支撑地勘队伍的配合,建立防治专家库,组建应急小组,落实保障相应数量的应急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

    2.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要求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大力支持和推进乡镇(街道)、村(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鼓励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成立自救互救队伍。要加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力度,落实机构、人员、装备,组织1次地质灾害应急示范演练。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应进行以避险为主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各级各部门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能力,提高干部群众对应急防灾预案的认知程度,在面临险情时能够有序、有效撤离。

    3.强化抢险救援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和清单管理,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前提保障。一旦突发地质灾害,要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四)提高防灾培训水平

    各乡镇(街道)要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加大培训的力度和广度;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宣传教育,组织乡镇(街道)、村(居)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防灾减灾的意识与能力。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街道)主要职责

    各乡镇(街道)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认真履职,加强与区直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合力。

    乡镇(街道)应当适时修编、调整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以适应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各乡镇(街道)应当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情况,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由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居)“两委”主要干部担任。

    (二)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职责

    自然资源、应急、农水、旅游、住建(交通)、教育、财政等部门要根据各自部门职责,加强合作,共同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灾后重建等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本部门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等工作。

    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区政府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监测人主要职责

    地质灾害监测人由受威胁的相关人员或村土地协管员担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由村(居)“两委”组织受威胁村(居)民开展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由单位组织员工开展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公路、铁路、航道、通讯、水利等工程设施及临时施工工棚,由其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巡查、监测。

    六、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巡查监测体系,形成组织健全、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一)防灾准备

    1.地质灾害排查。自然资源、农水、住建、教育、旅游等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村(居)、水库、公路、铁路、临时工棚、施工工地、学校、废弃矿区、旅游景区、非景区景点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高陡边坡应纳入群测群防管理体系,逐点逐区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各相关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地质灾害的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建立和完善包括受威胁对象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在内的地质灾害资料数据库,实现部门间快速联系和资源共享。

    2.编制(修订)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以下简称“群众转移预案”)。各乡镇(街道)应在区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编制(或修订)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含高陡边坡)所在地的群众转移预案,并纳入当地村(居)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群众转移预案要报区自然资源局备案,并在相关村(居)公布。

    3.编制、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本部门防灾工作实际,编制、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工作相关机构与职责,应急决策程序、响应组织、响应行动和响应保障等。

    4.及时发放更新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以下简称“两卡”)。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群众转移预案等,及时制作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并负责发放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防灾明白卡应明确地质灾害位置、类型、规模、威胁对象、预警信号等防灾工作内容,张贴在防灾责任单位办公场所

    避险明白卡应明确转移负责人、转移路线、自然灾害避灾点(或临时避灾场所)、应急联系方式、联系人等避险工作内容,发放到受威胁的群众。

    5.加强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制作专题片、发宣传资料、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同时适时组织村(居)群众转移演练,提高遇灾自救意识。

    (二)汛期防范措施

    1.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三级(黄色)、二级(橙色)、一级(红色)三个等级,及时采取对应防灾措施。区农水局、区自然资源局要充分利用已设立的自动雨量监测站的降雨量资料,将有关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及时逐级通知到各级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地质灾害危险点范围内的村(居)民。当发出本辖区内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预警后,将适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效运转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做好防灾的各项工作。

    2.落实值班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各乡镇(街道)部门分管领导、地灾防治工作人员、村级协管员、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应在岗在位,通讯方式、工作制度、职责分工等信息应上网上墙。地质灾害报告平台应与相关应急服务平台实现联动互通,确保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凡逢台风暴雨、强降雨时,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实行24小时地灾值班室双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广泛收集、汇总各地雨情、汛情和灾险情报告,并按规定及时报告、转达和处理。

    3.加强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由村(居)“两委”组织受威胁村(居)民开展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由单位组织员工开展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公路、铁路、航道、通讯、水利等工程设施及临时施工工棚,由其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巡查、监测。台风暴雨、强降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扩大地质灾害监测范围,组织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含高陡边坡)加密监测、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早防范。要因地制宜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及时向受威胁群众发出地质灾害警示信息,及时组织转移避险。

    (三)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培养和提高乡镇(街道)、村(居)基层组织干部与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自我防控、自我监测和自觉避让的意识和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选点定人明责任

    1)正确选点。在对已知地质灾害信息和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确定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含高陡边坡)作为实施监测和预警的对象。

    2)准确定人。在乡镇(街道)统一领导下,在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以受灾害隐患威胁的村(居)民为主体,选择责任心强、有文化知识的村(居)民作为地灾点和高陡边坡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村(居)干部、协管员是群测群防工作的带头人,党员和基层民兵是群测群防工作的骨干。

    3)明确责任。对选定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明确职责、分解任务。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包村(居)挂点干部对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做到层层明责任,件件抓落实。

    2.宣传培训促规范

    1)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认识地质灾害前兆,学会预防、避让、防抗地质灾害,宣传普及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2)加强培训。对选定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如地灾预兆、初级施救、应急转移、灾后回迁、搬迁重建、降险处理、工程治理等)的培训,不断提高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的防灾知识和技术水平。

    3)管理规范。通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对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的培训,不断提高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村(居)民的防灾、减灾、抗灾的意识和能力。在此基础上,村(居)委会要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的村规民约,让村(居)干部和党员积极带头,让群众主动参与,让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做到防灾制度落实、“两卡”发放到位、监测预报及时、转移避让有序,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3.三条措施要到位

    1)简易监测措施:灾害隐患点(含高陡边坡)要采取简易监测措施,如在地面开裂的两侧打桩或涂油漆标志,进行裂距观测;可在村(居)委会所在地或其它适宜地方设置雨量器,进行降雨观测等。

    2)灾前报警措施: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有关人员要及时报告;群测群防点要配备报警工具(如哨子、警报器、号角、铜锣等,每点要固定一种报警器材),并保证仪器能正常使用;适时组织进行防灾演练,让群众熟悉报警声音,一旦听到警报声,能够自觉、迅速地作出反应。

    3)紧急避让措施:要制定群众紧急避让措施。在村(居)附近选择临时避让场地,指定一条或几条群众撤离线路,让群众熟悉场地和路线。避让场地和撤离路线一定要选择不受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威胁的安全地带。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备足帐蓬、被褥、饮用水、食品等防雨、防饥物资以及急救药品,村(居)委会要做好相关工作。

    4.基本要求要达到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要达到:“四应有”“四应知”和“四应会”的基本要求。

    1)村(居)委会应做到“四应有”:应有防治方案、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值班、监测、巡查、速报等制度;应有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名单;应有警报工具、通讯工具。

    2)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应做到“四应知”:应知辖区地灾隐患点(含高陡边坡)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应急转移和处置;应知灾情险情报告程序;应知巡查监测方法。

    3)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应掌握“四应会”: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单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七、应急响应

    (一)应急准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应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并定期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确保转移路线明晰、避让场所安全、保障措施完善。

    (二)灾情险情报告。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自然资源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自然资源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应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应急部门通过综合研判,指导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

    1.报告内容。灾情险情报告应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型、灾害体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及已经和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等。地质灾害灾情速报,还应包括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报告时限。区自然资源局接到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或有人员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区级应对灾害指挥部报告,经区指挥部综合汇总综合情况判断后,在30分钟内口头报告、60分钟内将详细信息报送市人民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时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和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有新的变化时,应及时续报。

    (三)抢险救灾。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组织做好人员转移、灾(险)情评估和救援工作。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地质灾害险情未消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

    相关部门应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有效提供应急保障。灾(险)情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应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要力争在灾后6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

    (四)应急调查。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在区政府领导下,区自然资源、应急、住建、农水及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等相关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迅速开展应急调查,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交应急调查报告。

    (五)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应急装备,形成高效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

    八、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及降险处理

    为推进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建设安全宜居环境,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对辖区内有条件进行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或降险处理等措施的地灾点,应有条不紊的进行治理安置工作。

    (一)搬迁避让

    对工程治理投资过大或治理后仍不能有效消除隐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鼓励搬迁避让、异地集中安置。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有关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工作进度,积极组织宣传引导、核定搬迁对象、制定重建规划、实施搬迁重建。搬迁对象应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核定,相应材料经村委会公示、乡(镇)政府审批后汇总至区自然资源局。

    (二)工程治理

    对位于村(居)、乡镇(街道)规划区内,因自然因素引发、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造成经济损失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相关乡镇(街道)要积极筹措资金,组织实施工程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方组织治理并承担治理所需费用。

    学校、医院、图书馆、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点,由于未履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原则,未按技术规范建设挡土墙、护坡而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或高陡边坡的,相关管理部门应责成有关单位完善防范措施,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治理。

    (三)降险处理

    对危险性、威胁性较小的小规模地灾点和房前屋后不稳定高陡边坡,根据群众意愿组织实施降险处理,通过小额资金投入,小规模工程治理等方式,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或降低地灾危险性。

    九、经费保障

    各乡镇(街道)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得到及时调查、勘查、防范和处置,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地灾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及降险处理工作。

     

     

     

    附件 : 1.洛江区2025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联系人及电话

    2.洛江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点及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点

    信息一览表

    3.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对应防灾措施一览表

    4.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表

    5.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急响应措施一览表

    6.福建省地质灾害搬迁个人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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