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6〕33号)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依法依规在本局政务公开网上做好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公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网站为:http://www.qzlj.gov.cn/WebFile/gkbg-39-QZ03251-1.html
一、概述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根据《条例》、《办法》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政办〔2016〕84号)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认真推进“五公开”工作。2016年度,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2015年度,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政务网上的其他栏目,主要包括:部门介绍、工作动态、热点关注、办事指南、资金管理、党务公开、政策法规、库区移民、国土新闻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局政务公开栏公开建设用地供应、土地使用权登记信息及其他便民渠道。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6年度我局无制定和出台政策。但我局积极主动的做好国土资源新出台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部门信息网及时的公开上级国土部门出台的各项政策4条及政策解读信息5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对上级和区信访局转发的舆情处置单,我局都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的给予反馈和回应。在网上回复咨询1件,反馈舆情处置单3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数量三宗,涉及的主要内容为用地报批(批复)批次“一书四方案”、批复文、土地利用规划图及红线图、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二)同意答复情况二宗已答复,涉及的主要内容为用地报批(批复)批次“一书四方案”、批复文、土地利用规划图及红线图。
(三)不予公开一宗,涉及的主要内容为田地处罚信息公开,不予公开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涉及其切身利益;行政处罚决定书属个人隐私,经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因此,不予受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由于被申请人所作出的《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受理告知单》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受理告知单》,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政务信息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能力较低,目前还无法实现网上办理业务;二是在制度建设方面有待健全,一些机制尚未建立,如政务公开协调机制,舆情回应机制等;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组织机构,完善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继续做好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七、附表
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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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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