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906-0101-2019-00029
    • 备注/文号:泉洛虹委〔2019〕40号
    • 发布机构:虹山乡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8
    中共洛江区虹山乡党委 洛江区虹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虹山乡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及安全生产挂钩责任人制度》的通知
    来源:虹山乡 时间:2019-10-28 10:40

      

    各村、各部门

    现将《虹山乡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及安全生产挂钩责任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洛江区虹山乡党委      洛江区虹山乡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8日      


    虹山乡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及安全生产

    挂钩责任人制度

     

    为确保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即日起乡党政人大领导班子成员对全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揽子挂钩负责,明确各挂钩负责人和驻点监管人员责任及相关工作措施,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决定在我乡实行“领导干部分片挂钩负责制”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分片挂钩负责,明确分片分段负责人监管人员及相关责任和工作措施。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任务

    (一)领导干部及各下村干部分片负责范围

    领导班子成员及各下村干部在各自挂点村,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领导干部及各下村干部分片负责主要内容

    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组织督促各村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组织工程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组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特别是“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加强沿街店面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火灾、踩踏等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二是督促各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的职责,督促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安全管理。组织对景区安全生产进行排查整治,特别是对滑索道、观光车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漂流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施设备和大型游艺机等装备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指导、督促辖区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领导干部分片挂钩负责

    乡政府将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查推进会,协调调度领导干部分片挂钩负责制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工作内容,总结创新做法,指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各村、各行业主管要按照要求,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各村指导包干制度,保证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村要有一名领导负责,督促指导所包生产经营单位、村(社区)专项行动的开展。每月至少2次到所挂钩单位,指导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执法情况。

    (二)及时部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各村、各经营单位及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领导干部分片挂钩负责制工作内容,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方案,报乡安委会办公室。要把本次工作与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和网格化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实现各项工作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紧密结合行业系统工作任务和当前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的督查检查,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扶。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重点企业、安全管理薄弱企业,抽查面不低于30%。对近期发生事故的同类型企业,检查要做到全覆盖。要综合运用安全、环保、节能倒逼机制,深入分析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彻底整治。

    (三)抓住关键,坚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村、各经营单位及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围绕“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这一关键,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硬约束,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决落实挂牌整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整治措施。对符合“四个一律”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处罚情形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都要依法进行经济处罚。对专项行动应付了事,主体责任不落实,依然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符合纳入“黑名单”条件行为的,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严格落实惩戒措施。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群众举报、公开曝光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提升安全生产执法震慑力,刚性推动各类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持续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落实责任,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各挂村领导、下村干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职责履行不到位,而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和因此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对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履行、工作不到位、隐患整改不落实而发生事故的各类企业,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切实推动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位。乡安委会要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追责力度,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附件:虹山乡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及安全生产挂钩责任人

     

     

     

     

     

     

     

     

     

     

     

    抄送: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洛江区虹山乡党政办              201910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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