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906-0101-2021-00012
- 备注/文号:泉洛虹政〔2021〕20号
- 发布机构:虹山乡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11
现将《洛江区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对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建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面开展大检查行动,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当地《关于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确保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使用效率和使用安全。
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政府
2021年5月11日
虹山乡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大检查
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指引〉的通知》《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大检查的通知》(闽体〔2021〕74号)和《泉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体〔2021〕3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确保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使用效率和使用安全,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成立虹山乡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世财(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甘 申(乡党委宣传委员)
成 员:王艳丹、彭昆明、彭木水、林炎水、彭咪治、彭加祥
二、主要任务
通过对全乡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的全面检查,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主体职责,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维护与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在使用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整改,切实管好用好维护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我区群众体育实现高质量发展超越。
三、检查方法
1.各村文化中心要组织对辖区内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进行自查。对辖区内全民健身设施完好度、外观整洁度、损坏或严重磨损等影响设施正常使用的问题;健身器材标志牌、功能牌、活动告示牌(含开放时间)以及管理制度公告等情况做好全面检查。
2.乡文化站将对各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进行随机抽查。检查情况将与每年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评议评分挂钩。
四、时间安排
1.全面启动阶段(5月上旬)。各村文化服务中心迅速启动辖区内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大检查行动,制定当地《关于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检查目标、工作任务、时序安排及完成时间。
2.检查实施阶段(5月中旬)。由各村文化服务中心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对省、市、县三级政府建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面开展大检查行动,逐一登记排查情况,存档备案,做到底数清、任务明,有序推进、不留死角,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检查情况表》上报乡文化站。
3.整改落实阶段(6月中旬前)。乡文化站将对各村文化服务中心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村文化服务中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深入开展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2.认真实施。各村文化服务中心要抓紧制定细化工作方案,主要核查项目质量、运营管理、制度上墙、更新维护等情况,于6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将自查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以及落实情况等内容)和本辖区出台的《关于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办法》报至乡文化站,并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检查情况表》汇总后报送给乡文化站王艳丹同志。各村有好的经验材料可另行报送。
3.注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中发现群众反映突出的典型问题,各村文化服务中心要及时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及时化解难题,确保建成项目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努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取信于民,真正把为民办实事项目打造成“民心工程”,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联系人:甘申
联系电话:22078078
附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检查情况表
附件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 村 填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全民健身场地 设施名称 |
安装地址 |
始建时间 |
运营管理单位 |
管理人员姓名 及联系方式 |
是否正常开放 |
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是否设有告示牌等 |
是否及时更新维护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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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各地尽量详细填写安装地址。
2.“备注”栏填写省级、市级或县级项目。
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党政办 2021年5月1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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