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906-0101-2021-00032
- 备注/文号:泉洛虹政〔2021〕42号
- 发布机构:虹山乡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10
现将《全乡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全乡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乡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根据省、市、区、乡统一部署,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区、乡镇、村三级责任,强化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切实推动安全隐患得到有力整治,安全措施更加健全完善,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加强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安全管理(详见附件1)。
三、组织领导
全乡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总召集人由分管旅游工作的韦移发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林志专担任,成员由文体旅游、应急、政法、教育、民宗、公安、自然资源、农水、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组成。旅游部门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协调成员单位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乡文体旅游、应急、自然资源、农水、市场监管、住建等有关单位各派1名骨干人员参加,每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2-3次督导。各村要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牵头的领导机制,抓总、抓统、抓协调,进一步细化责任、任务、标准、完成时限。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细化内部分工推进方案和措施(具体属地职责及部门分工,详见附件2)。
四、方法步骤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专项整治,分全面自查、边查边改、检查督导、健全机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9月15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普查辖区内景区、非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以及人员易聚集临水区域等底数,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督促各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按照归属部门和所属整治内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从设施设备、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应急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边查边改(即日起至9月底)。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完善机制”,从设施设备、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管理漏洞,积极推进整改。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实行“五个一律”,即一律由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一律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一律暂停使用设施设备,一律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国庆节”前,能整改的必须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一律暂停使用。
(三)检查督导(10月初至11月中旬)。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督导调研和执法检查,组织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发现违法违规的,要及时立案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的各类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加强景区、非景区景点治安管理。
(四)健全机制(11月20日至30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持续推进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做法,纠正存在不足和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区统一部署的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把思想跟行动统一到乡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坚持“人防、物防、技术防、机制防”相统一,明确任务,迅速行动,把问题排出来、把整改落下去、把机制建起来,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夯实工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要督促景区、非景区景点业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应急处置方案,对照整治重点全面自查,建立三个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督促整改到位。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严肃问责。
(三)完善安全设施。景区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加大防护设施投入,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对非景区景点、人群高度聚集的开放式场所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出高、中、低风险点,釆取树立警示牌、加固安全护栏、设置硬质隔离、封停危险区域等针对性防控措施。各通信运营商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针对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加密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确保高效处置。
(四)健全网格管理。充分发挥区、乡镇、村三级“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作用,加强治安巡防队(安全员)、周边视频监控设备等建设和管理。要聘用一批安全巡查督导员,探索实行“片长制”,发动群防群治力量,每个涉水危险区域要组建不少于5人的巡防队伍,加强临水危险区域巡查。要将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的应急管理纳入应急管理体系,整合消防救援、医疗卫生、公安民警、志愿者以及民间救援队伍等力量,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公共场所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文体旅游部门要开展旅游安全宣传,引导游客预约、错峰出行,营造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应急局、自然资源、农水等部门要开展汛情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发布气象、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中心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导,提醒参加夏令营、社会实践等研学活动和登山、涉水等户外活动时,遵守相关警示和指引,做好自我保护。
专项整治期间,实行周汇报、月小结、最终总结的材料报送模式。各村、各有关单位每周五上午下班前,要上报本周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主要问题、需协调解决事项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基本要素)和相关报表(见附件3、4、5、6);每月月底前报送上个月阶段性进展情况和报表。11月20日前,报送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情况和报表。
附件:1.全乡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主要整治内容
2.属地职责及部门职责一览表
3.洛江区虹山乡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4.洛江区虹山乡景区隐患排查汇总表
5.执法检查及约谈、通报名单情况表(累计数)
6.技术监控设施统计表(累计数)
附件1
全乡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主要整治内容
整治区域 |
整治内容 |
景区 |
1.严格要求景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加强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以及栈道、玻璃栈道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以及地质灾害、火灾(含森林火灾)等隐患排查整治; 3.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示或提示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划定安全警戒线,建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4.设立安全巡查督导员,并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设置安全探头,对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实现监控全覆盖,实施24小时监控,对人员聚集和可能发生安全隐患行为及时发出警示; 5.严格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娱乐项目安全监管,依法依规禁止不适合人员参与; 6.涉水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游乐设施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并配备足够的救生设施设备。对含有涉水区域的景点,需配备至少1名救生员,负责安全监管以及突发事件处置,并就近配备救生筏、救生绳、防水手电筒等救生装备,严防发生溺水等意外事件 7.做好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8.做好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 |
非景区景点 |
1.加大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实现治一个点、少一处危险; 2.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对绿地、临水、亲水地带,山体危石、假山雕塑、滑坡地带等进行隐患排查。水域科学配置围栏、安全警示标识、水深标尺、救生圈等设施设备,在醒目位置标明救生电话、救助常识; 3.人员易聚集临水区域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建设,安排专人疏导人流、车流,避免人员聚集; 6.做好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 |
溪道、山围塘等涉水危险区域 |
1.落实溪道、山围塘水库安全管理措施,对水域统筹布点,合理配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不定时安排人员巡查,禁止群众进入危险溪道和水库管理区域。严格按照预案做好山围塘、水库、拦坝泄洪时相关疏散管理工作; 2.在临水、临崖路段,漂流、游船、攀岩等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 3.加大林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游览步道、溪道、护栏等各类游乐设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和区域要停止使用或关闭; 4.全面排查各类自然保护地山体危石、滑坡、临水区域及森林火灾等安全隐患; 5.在溪岸、水塘等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 6.体育场馆、运动项目和群众健身设施加强救生设施设备、救助人员配置。 |
旅行社 |
1.旅行社必须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因时间紧凑超速赶路。 2.旅行社严禁组织游客到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未开放的景点和未开发的区域旅游。 3.旅行社要加强导游等从业人员培训,督促导游落实游客安全告知事项,提醒游客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加强个人安全防范,特别是加强节假日、旅游旺季等游客密集时段团队安全管理。 |
附件2
属地职责及部门职责一览表
单位名称 |
主要职责 |
各村 |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建立长效机制。对本地区景区、非景区景点和涉水危险区域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完善警示标识、警戒监控手段,分级分类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发挥村网格员群防群治力量作用,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加强智能化防控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危险区域监控,及时处置可能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各类情况。加强安全宣传培训,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健全完善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状况。 |
乡文体旅游部门 |
指导景区采取限流等措施,科学设置景区游客接待上限。指导景区在游客接近最大承载量时,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采取远端分流、交通疏导、临时管制、入口封闭“只出不进”等方式疏导客流。督导景区和旅行社选择符合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合理安排行程,严禁组织游客到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未开放的景点和未开发的区域旅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旅游安全宣传,营造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做好体育场馆、运动项目和群众健身设施的安全工作,加强对攀岩、潜水、游泳等高危体育项目的安全监管。 |
应急部门 |
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救援协调联动机制,把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的安全应急纳入全区的应急联动,协同应对各类安全事件;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
政法部门 |
会同公安机关督促完善优化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负责将平安景区建设、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区域重特大事故发生情况列为平安建设考评指标,推动各级各部门责任落细落实。 |
教育部门 |
督促学校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防溺水事件发生。加强对以学生为主体的研学旅行、夏令营等活动的主办承办单位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 |
民宗部门 |
督促山边水边、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的寺庙等宗教场所的安全管理。 |
公安部门 |
积极会同景区主管部门全面普查景区、非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底数,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积极推动整改;加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治安管理,根据实际设立警务室、警务站或报警点,充实民警、辅警力量,及时发现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
自然资源部门 |
指导督促各地做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指导督促各类自然保护地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 |
农水部门 |
指导督促开展种养殖生产体验、采摘观光、农耕文化展示等农事休闲活动的农业经营主体安全管理;指导做好水利风景区、水库、堤防、水闸、泵站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 |
市场监管部门 |
做好目录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督促企业防范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市场主体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
城管部门 |
强化公园绿地安全和应急管理。 |
附件3
洛江区虹山乡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填报地区(单位):
类别 |
统 计 数 |
景区 和非 景区 景点 总数 |
排查发现 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 隐患数 |
联席会议成员部门监督 检查组 |
联席会议成员部门 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 隐患数 |
群众隐患 举报 |
联席会议成员部门执法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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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一 般 隐 患 |
重大隐患 |
总数 |
一 般 隐 患 |
重 大 隐 患 |
总数 |
其中执法服务 |
其中专家服务 |
参 加 人 员 |
检查单位和场所 |
总数 |
一 般 隐 患 |
重 大 隐 患 |
总 数 |
一 般 隐 患 |
重 大 隐 患 |
隐 患 数 |
核 实 查 处 数 |
限期整改 |
停产停业整改 |
取缔关闭 |
罚 款 企 业 数 |
罚 款 |
其他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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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 计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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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周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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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个) |
(个) |
(个) |
(人次)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家) |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2021年 月 日
注:1.执法检查具体情况请填入本表,以便汇总统计。
2.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统计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4
洛江区虹山乡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或旅行社)隐患排查汇总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地点 |
安全隐患清单 |
管理主体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整改措施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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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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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2021年 月 日
备注:1.项目类型包括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管理主体为实际管理单位,没有填无;整改情况包括正在整改、整改完成。
2.各报送单位需深入摸底排查,严格按照“一隐患一报送”方式列出项目安全隐患清单。
附件5
执法检查及约谈、通报名单情况表(累计数)
填报单位:
停产停业整改名单 |
取缔关闭名单 |
罚款名单 |
罚款金额 |
联合惩戒名单 |
约谈名单 |
通报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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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2021年 月 日
注: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填报该表上报。
附件6
技术监控设施统计表(累计数)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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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 |
新增 |
新投入经费 |
视频监控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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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探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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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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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围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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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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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2021年 月 日
注: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现有及即将新增的技术监控设施统计填报该表上报,如有其它技术监控设施,请在表格下方填写。
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党政办 2021年9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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