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906-0101-2024-00014
- 备注/文号:泉洛虹政〔2024〕33号
- 发布机构:虹山乡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3
泉洛虹政〔2024〕33号
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人民政府关于明确负责
消防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人员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部门: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明确负责消防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及建立消防工作站长效运行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防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负 责 人:王会武 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执法人员:黄腾扬 乡人大副主席
黄晓路 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黄好生 乡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工作人员
彭英桃 乡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主任
二、明确消防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人员职责
(一) 监督检查。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每月完成消防检查任务,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整治行动;
(二)隐患督改。对上级移交的或者日常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做好对接并督促整改。
(三)严格执法。对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建立健全执法档案,记录执法过程和处理结果,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防火宣传。制定年度消防宣传计划,结合防火检查常态化开展消防宣传,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协同处置。火灾发生后,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火灾扑救相关保障及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三、建立消防工作站长效运行机制
(一)人员配备与管理
1.选拔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消防工作站队伍,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定期组织消防工作站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考核,不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3.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熟悉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法程序。
(二)经费保障
1.消防工作站经费、人员保障经费、办公经费及器材装备经费由乡政府保障。
2.合理安排经费使用,确保经费用于消防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和人员培训等方面。
(三)工作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站值班制度、巡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规范工作流程。
2. 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加强对消防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
(四)部门协作与联动
1.消防工作站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中,能够迅速响应、协同作战。
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3日
抄 送:区消安委。 |
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党政办 2024年9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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