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903-0101-2021-00035
    • 备注/文号:泉洛河政〔2021〕57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河市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15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市镇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9-15 15:52

    泉洛河政〔202157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市镇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旅游经营单位:

    现将《河市镇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21915

     

     

     

     

    河市镇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河市镇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责任,强化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切实推动安全隐患得到有力整治,安全措施更加健全完善,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加强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安全管理(详见附件1)。

    三、组织领导

    河市镇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建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旅游、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宣教办、企业办、综治办、组工办、派出所、土地所、农办、市场监督所等部门负责人员和各村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专项整治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成员单位、各村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员名单见附件2

    镇成员部门,每周要对各区域、各村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部门、各村要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细化内部分工推进方案和措施(具体属地职责及部门分工,详见附件3)。

    四、方法步骤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至2021113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专项整治,全面摸排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存在的安全管理短板和漏洞,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做好常态化安全管理工作。

      (一)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各村、各有关部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从设施设备、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实行五个一律”,即一律由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一律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一律暂停使用设施设备,一律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加强执法检查和督促指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督导调研和执法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发现违法违规的,要及时立案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的各类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加强景区、非景区景点治安管理。

      (三)建立健全常态化防范机制。各村、各有有关部门针对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做法,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区、镇统一部署的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各村要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把思想跟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坚持人防、物防、技术防、机制防相统一,明确任务,迅速行动,把问题排出来、把整改落下去、把机制建起来,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夯实工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要督促景区、非景区景点业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应急处置方案,对照整治重点全面自查,建立三个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督促整改到位。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严肃问责。

    (三)完善安全设施。各有关部门、各村要对非景区景点、人群高度聚集的开放式场所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出高、中、低风险点,取树立警示牌、加固安全护栏、设置硬质隔离、封停危险区域等针对性防控措施。各通信运营商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针对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加密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确保高效处置。

    (四)健全网格管理。充分发挥乡镇、村河长制”““林长制作用,加强治安巡防队(安全员)、周边视频监控设备等建设和管理。各有关部门、各村要聘用一批安全巡查督导员,探索实行片长制,发动群防群治力量,每个涉水危险区域要组建不少于5人的巡防队伍,加强临水危险区域巡查。要将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的应急管理纳入应急管理体系,整合消防救援、医疗卫生、公安民警、志愿者以及民间救援队伍等力量,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各村要加强公共场所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镇宣教办要开展旅游安全宣传,引导游客预约、错峰出行,营造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导,提醒参加夏令营、社会实践等研学活动和登山、涉水等户外活动时,遵守相关警示和指引,做好自我保护。镇企业办、土地所、农办要开展汛情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发布气象、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

     

    附件:1.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主要整治内容

       2. 河市镇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3.属地职责及部门职责一览表

    4.河市镇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5.河市镇景区隐患排查汇总表

    6.执法检查及约谈、通报名单情况表(累计数)

         7.技术监控设施统计表(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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