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市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11:15
    泉洛河政〔20241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关于报送

    《河市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报告

     

    区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省市区相关通知要求,河市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进行认真剖析总结,并形成报告,现予上报。

     

    附件:河市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24110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河市镇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条例》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予以公开。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主动公开:2023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其中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 3条,其他类信息 6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河市镇政府收到依申请公开0条,其中按时办结0条,行政复议数量0条,行政诉讼数量0条,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地处理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指导、监督,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更新及管理加强。 

    (四)平台建设:配合区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及时完善乡镇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相关信息,定期进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五)监督保障: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严格执行公开方式和时限、职责要求,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由于人员变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缺乏全面性,公开内容不具体。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还不够广,宣传还不够到位。

    下一步我镇将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切实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二是强化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及时,符合群众要求。三是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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