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洛江区人民政府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0 16:16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河市镇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条例》,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该报告,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予以公开。

    (一)主动公开:2024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中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 2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河市镇政府收到依申请公开3条,其中按时办结3条,行政复议数量1条,行政诉讼数量0条,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地处理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指导、监督,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更新及管理。二是提高主动信息公开的质量,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四)平台建设:配合区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及时完善乡镇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相关信息,定期进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五)监督保障:一是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严格执行公开方式和时限、职责要求,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二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广泛接受公众监督,及时处理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有些具体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相关问题,我镇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强化落实、补齐短板,是抓好政务公开范围的延伸、政务公开内容的拓展、政务公开形式的规范。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二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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