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905-0101-2025-00003
    • 备注/文号:泉洛罗政〔2024〕129号
    • 发布机构:罗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5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溪镇2024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5-11-25 09:26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2024年度洛江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全面推进罗溪镇河湖长制工作,经镇政府同意,现将《罗溪镇2024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罗溪镇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罗溪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罗溪镇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试行)》、《2024年度洛江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精神,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确保完成2024年度相关工作任务,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及任务

      (一)抓好水资源保护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2024年底,全镇用水总量控制在2.8万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系数提高到0.57,新增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0.02万亩,居民供水管网漏失率下降到12%以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7%。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抓好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落实规划“多规”衔接,加快完成罗溪镇河道空间管控边界划定工作,切实开展流域河道、水利工程划界工作和生态保护蓝线划定确界立桩,明确河湖管理边界线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巡查整治,在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内不得擅自建设与防洪、水文、交通、园林景观、取水、造林绿化、排水、排污管网无关的设施。重点实施晋江东溪罗溪、木兰溪罗溪段管控范围内拆违行动,对已建且影响行洪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建设施要立查立改,其他违建设施要实行“一案一策”、逐步清理消化。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蓝线制度。2020年底,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以及镇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逐步实现水质监测。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镇执法中队

      (三)抓好水污染防治

      加强综合治理和入河污染源排查,严格环境准入,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持续推进工业企业、城镇生活、农村污水、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以及重点行业清洁改造、居民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重点整治三个方面:

      1.强化居民污染防治。2024年,开展1次以上针对晋江东溪罗溪、木兰溪罗溪段流域周边居民排污纳管的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针对“小散乱污”居民区,从严从重打击,实行流域周边涉水居民区污染源动态管理,依法查处污染源,有效遏制流域周边居民区污水入河。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镇执法中队、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2.强化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完成流域内非禁养区保留的生猪养殖场建档立卡管理,建立乡镇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环保网格化日常监管和增加“河长制”巡查频次,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完成河道范围内违规种植和养殖问题整治。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畜禽粪污利用率达95%以上,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点的监督管理,确保无害化处理点正常运转,严控化肥农药,减少农药和化肥使用量。逐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体系,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2024年底,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3.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推进流域周边乡镇生活污水设施提升改造和管网完善,大力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运作。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细化村庄污水治理工作任务。2024年底,全镇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镇执法中队、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四)抓好水环境治理

      强化流域周边水环境治理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深入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和清新小流域水质提升工程,消除省重点考核小流域劣Ⅴ类水体,全面改善流域水体水质。严禁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随意调整和侵占河道岸线等行为。2024年底,完成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全镇小流域水质优良比例(Ⅲ类以上水质)达到90%以上,主要湖泊水库水质达标率总体达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基本建立,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单位: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镇执法中队、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五)抓好水生态修复

      1.强化河流生态保护修复。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和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努力打造清新自然、富有野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流域环境。开展小流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跨境流域污染治理,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加强水源涵养林和湿地保护,推进完成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年度目标。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和江湖湖库水系连通建设,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和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建设,为生物提供多样化的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林业工作站

      2.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2024年底,其中水利部门完成河道两侧治理面积10000方,林业完成松虫材线虫病2438.2亩林分改造;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种植阔叶林,更新造林712亩,三村村完成乡村造绿化1项,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0.84%;推进辖区水库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水产放养规模,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加强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河道保洁全覆盖。

      责任单位:镇自然资源所、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执法中队

      (六)抓好流域执法监管

      加强辖区流域、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力度,重点整治辖区河道及水库周边“四乱”问题,对存在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销号一起。进一步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针对水环境突出问题开展联合督办,共同发力,形成合力;坚持流域“一盘棋”,进一步强化相邻区域协同联动,促进跨区域跨流域涉水问题解决。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自然资源所、罗溪派出所、镇执法中队、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健全机制加强联动

      (一)学习借鉴高效管用经验做法

      纵深推进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等形式,大力推广相邻镇委托第三方开展河道管护的经验做法,重点加大对第三方巡河管护的推广力度,全面提高全镇河湖管理水平。推行标准化建设,按照河湖长制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目前我镇已建成的1个乡镇标准化河长办的基础上,继续推动罗溪镇基层河长办标准化建设开展。

      (二)完善河湖长制激励奖惩办法

      采取“亮剑+奖励”的方式,激励基层河长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评选一批认真履职,取得显著成效的优秀基层河长、河道专管员。同时,深入推进完成2019年主要问题清单整治工作落实,充分结合罗溪镇2017年至2019年各年度考核情况,深入开展好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相关考核结果将抄报区相关部门备案应用。

      (三)完善司法联动机制

      借鉴相邻镇涉河涉水损害事件联办工作机制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流域警长等的作用,会同镇司法所等对涉河涉水案件进行会商,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平台,强化工作联动,针对水环境突出问题开展联合督办,共同发力、形成合力,并实体运用到具体案件的办理。

      (四)凝聚多方力量

      争取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愁河长支持,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继续发挥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河湖长制观察团的作用,推动河湖治理保护工作和河湖问题的有效落实。

      三、保障更实督查更严

      (一)完善工作制度。按照“党政同责、属地负责”要求,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本级河长办人员队伍、办公经费保障,推进河长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本级河长办高效有序运转。要建立健全“发现—移交—督导—整改—反馈—核实”的流域河长闭环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问效。

      (二)强化督察治理。主要任务完成情况采用季报制度,每季度末月20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将各自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反馈至镇河长办。镇河长办将牵头组织由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的河长制特邀监督员参加巡河活动或河长制专项调研、督查,并对各责任单位河长制工作阶段成效进行监督和评价。同时,以务实管用高效为目标,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压实罗溪镇一级河长履职尽责。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一事一单、定期通报、会商约谈、挂牌督办、依法查处等多种方式,加大问题整改力度。

      (三)加强专管员队伍建设。

      加强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落实专项资金,招聘专职人员,做到专职专管,建立河道管养奖罚机制,提升河道管护水平。强化管理考核,让专管员真正发挥作用。探索河道专管员由区级统一招聘、统一管理。

      (四)强化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镇河长办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河长制工作,加强对河长制实施的业务和技术指导。

      (五)强化宣传引导。镇河长办要加强镇级河湖长制信息宣传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定期维护河湖长制公示牌,积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总结提炼并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本单位河湖长制工作经验做法宣传,确保信息报送,切实推动罗溪河湖长制信息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2024年罗溪镇河长制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24年罗溪镇河长制问题清单

      附件1

      2024年罗溪镇河长制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  设  内  容

    完成  时限

    责任单位

    督办单位

    备注

    一、水资源保护

    1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严格流域用水总量控制,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2024.12

    各村委会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2

    河道保洁

    溪流水面、河岸垃圾清理。

    常年

    各村委会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3

    河(湖)长制宣传

    利用节假日组织“河小禹”“巾帼护河队”“志愿者协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治河护河主题活动。

    常年

    各村委会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二、水域岸线管理

    4

    更新维护河长公示牌

    在河岸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牌上设置全省统一举报电话96133)。

    常年

    各村委会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5

    严肃查处与新建涉水工程无关的设施,全面推行流域卫片核查比对制度

    加强巡查整治,在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内不得擅自建设与防洪、水文、交通、园林景观、取水、造林绿化、排水、排污管网无关的设施。重点实施;晋江东溪罗溪段、木兰溪罗溪段管控范围内拆违行动,已建的违建设施影响行洪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查立改,其他违建设施实行“一案一策”,逐步清理消化。

    常年

    各村委会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镇执法中队

     

    三、水污染防治

    (一)居民区污染防治方面

    6

    取缔“十小”企业

    持续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日常执法检查、环境信访案件查处等工作,防止“十小”企业回潮。

    常年

    各村委会

    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镇执法中队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7

    居民区污水治理

    全面推进我镇居民区污水管网建设,持续开展区民区污水纳管专项整治,针对“小散乱污”区民区,从严从重打击,实行流域周边涉水居民区污染源动态管理,依法查处居民区污染源,有效遏制流域周边居民区污水入河。

    2024.12

    各村委会

    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镇执法中队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二)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方面

    8

    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

    加快推进流域周边各村生活污水设施提升改造和管网完善,提升设施负荷率和污水收集率。流域周边乡镇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0%以上。流域周边污水处理厂(站),安装进出水水量和水质监测设备,水质监测指标包括COD、氨氮、总磷,力争年底前完成安装并验收存档。

    2024.06

    各村委会

    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镇执法中队

     

    (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方面

    9

    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严控化肥农药

    化肥使用比2019减少2%,农药使用量比2019年减少2%。

    2024.12

    各村委会

    镇农办

     

    10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

    1.对非禁养镇内保留的生猪养殖场(户)全面实行建档立卡管理,建立乡镇常态化监管机制,纳入环保网格化日常监管范围和“河长制”巡查内容。2.畜禽粪污利用率达95%以上,规模以上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以上。

    2024.12

    各村委会

    镇农办

     

    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

    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点的监督管理,确保无害化处理点正常运转。

    2024.12

    各村委会

    镇农办

     

    11

    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加快推进流域周边各村生活与水设施提升改造和管网完善,大力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委托运营。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

    常年

    各村委会

    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镇执法中队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进一步夯实和巩固流域沿岸行政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开展“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的村庄清洁行动,清理流域水体水面、河道的漂浮物、垃圾等杂物,整治流域周边脏乱差问题。

    常年

    各村委会

    镇农办

    镇河长办

     
     

    四、执法监管

    13

    建立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智慧河流”平台,推动河务管理信息化、智能化、网格化,推进罗溪镇河长制标准化建设。

    常年

    各村委会

    镇河长办

     

    14

    联合执法查处“四乱”行为

    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洗)砂、乱截流等危害水安全的违法行为。

    常年

    各村委会

    镇直有关单位

    镇河长办

     

    15

    加强检查及考核

    不定期开展河湖综合考评、河道专管员评优。

    常年

    各村委会

    镇河长办

     

      附件2

      2024年罗溪镇河长制问题清单

    序号

    存在问题

    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

    督办单位

    1

    河长制有关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部分乡镇河长、河道专管员巡河频次偏少,巡河记录不完整,履职不够到位。

    常年

    各村委会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2

    河长制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常年

    各村委会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3

    罗溪镇辖区内河道时有存在临时围堰违规养鸡鸭舍。

    2024年12月

    各村委会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4

    乡镇污水收集处理还需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覆盖率低; 

    2024年12月

    各村委会

    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5

    晋江东溪罗溪段、木兰溪流域罗溪段内非禁养区,时有存在养鸡、鸭现象,存在畜禽养殖污染。

    常年

    各村委会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6

    农药化肥控制水平还需提高,存在农业面源污染。

    常年

    各村委会

    镇农办

    7

    部分河道“四乱”现象依然存在,农村小流域卫生环境还需加大整治,部分河道垃圾没有及时清理。

    常年

    各村委会

    镇河长办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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