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溪镇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27 11:08
     

    罗溪镇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2013年度我镇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本报告由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洛江区罗溪镇罗溪街119号,邮编:362015,电话:059522057095),通过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zlj.gov.cn/WebFile/lxz.qzlj.gov.cn/)对社会公布。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罗溪镇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 提高认识,落实措施

    200851日《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我镇认真组织实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程序,每季按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依照相关手续做好公开文件的报送工作。

    () 完善机制,讲求规范

    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置于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审核工作;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给予更新;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 加强宣传,强化督导

    结合“六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制定《条例》宣传教育方案,引导群众了解《条例》、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工作水平,提高《条例》的执行能力。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主要类别情况

    我镇201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设置类的信息占7条,占总体的比例的29.17%;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工作政策的信息占3条,占总体的比例的12.5%;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等类的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的12.5%;执行计生政策类的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的4.17%;矛盾调解、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类的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的16.66%;其他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的25%

    (二)公开形式

    1、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查阅公开的各项信息,也可以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建立查阅室和咨询服务窗口,公开热线电话,设立征求意见箱,接受群众的现场咨询。

    3、在区档案馆内可以查阅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纸质全文文件、纸质目录、电子目录及电子全文文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20131231日,我镇未接收到公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因此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2013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截止20131231日,我镇尚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31231日,我镇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群众举报方面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检查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泄密等违规问题。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透明化,规范化。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4

    33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4

    33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 网上申请数

    0

    0

         3. 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它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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