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洛江区罗溪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及市、区相关文件要求,我镇已全面完成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学习,并扎实开展2019年度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
罗溪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及省市区相关通知要求。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事项与附表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由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洛江区罗溪镇罗溪街204号,邮编:362015,电话:0595-22057095),通过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zlj.gov.cn/WebFile/lxz.qzlj.gov.cn/)对社会公布。
一、概述
根据我镇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要求,我镇按要求编制、报送、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积极编制2018年政府信息目录文件,通过对2018年产生的文件进行梳理、编制目录文件,并经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在镇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公开,并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文件进行相应的链接,便于群众查看目录文件信息概况,及时了解相关内容。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信息。2018年,我镇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设置类的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的4%;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工作政策的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的6%;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条,占总体比例的6%;矛盾调解、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类的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的8%;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38条,占总体的比例的76%。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LED屏幕、微信公众平台等新闻媒体便民渠道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做好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公布相关政策和解读材料。政策解读内容以文字、图片等为主,做到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今年通过微信公平台发布政策解读13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收集公众在我镇网站上或在其它网上发布的涉及我镇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和领导,同时在规定时限内在相关网站作出了答复。并对社会舆论进行正确引导,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今年未收到公众信息网反馈的建议意见。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镇未接收到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因此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镇尚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被申请行政、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请、举报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由于人员变动,对主动公开信息的流程不够熟悉,导致公开有点滞后;二是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学习和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总结信息公开工作中积累的好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微信公众平台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公众关注的重点,舆论、群众监督的焦点,形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
七、需要说明事项与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8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50 |
597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50 |
59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 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 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它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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