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溪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8 1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公布溪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事项与附表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建立工作机构,加强领导。我镇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镇党政办为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配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

    ()部署工作任务,促进落实。2019年我镇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组织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股站,整理并发布有关政府信息。一是编制罗溪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就如何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稳妥办理好依申请公开和规范标题及分类等工作提出具体规定和要求;二是做好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落实门户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和维护组织机构、动态信息、政务服务、规划计划等栏目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设置类的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的20%;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9条,占总体比例的3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的8%;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9条,占总体的比例的36%

    ()建立工作制度,提升质量。目前,我镇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已经建立和实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并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三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四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考核、举报受理、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但存在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三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够,都是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按《条例》主动公开街道信息。二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好重点领域和事关公众切身利益、民生领域以及政府行为规范等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保障,充实人员力量,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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