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2 09: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罗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罗溪镇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予以公开。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方面:罗溪镇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类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7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罗溪镇政府收到依申请公开0条,其中按时办结0条,行政复议数量0条,行政诉讼数量0条,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地处理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1.压实管理责任。由党委秘书全面统筹管理罗溪镇政务公开工作,做好线上线下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发挥政务公开效益。2.落实责任分工。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事务梳理、分解、协调、整合和落实等详细工作,明确民政、企业、自然资源所等政务公开重点股站职责权限和工作范围,要求“在其位,谋其职”,共同联动拓展政府公开服务范围。3.抓实提升工作。2023年11月24日派1名工作人员前往洛江区人民政府参加洛江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了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学习研究政务公开法规条例,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否的关系,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加强加深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把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配合区政府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罗溪镇便民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修缮因台风“杜苏芮”破损的机关大院政务公开栏,在党政办外墙和值班室内墙新增信息公示栏,确保政务信息“线下”畅通无阻。坚持线上、线下公开“双循环”,不断拓展政务服务业务范围,制定《罗溪镇微信公众号平台管理制度》,完善提高“生态罗溪”公开质量,从严管理政务公开内容,从宽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提升、卓有成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3年6月根据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针对“政务公开”“三务公开”等涉及问题进行任务分解,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第一时间压紧落实整改责任,相关问题均已于2023年9月完成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整体政务公开工作呈现稳中有进的发展趋势,整体平台机制也正逐步完善提升。但也仍就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继续改进,诸如部分股站和领导对政务公开重视不够,没有把政务公开工作看作是一项事务性工作、一个阶段性任务,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并推进这一工作。下一步,我镇将进—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镇党委、政府的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识并积极推进这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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