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902-0101-2020-00012
    • 备注/文号:泉洛委双〔2020〕5号
    • 发布机构:双阳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07
    中共洛江区委双阳街道工作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21 09:18

        

        

        

        

        

        

        

    泉洛委双〔20205 

        

    中共洛江区委双阳街道工作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阳光国际集团党委、街道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委,各党支部 

      现将《关于做好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闽委组明电[2020]5)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注意收集和掌握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的有关情况,并及时报送街道组工办。 

      联系人:林小龙,联系电话:22066225 

        

      中共洛江区委双阳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27 

     

     

      

    关于做好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现就对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对已作为党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但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 

      第二,对在疫情防控第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 

      第三,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好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新发展的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工作。 

      第四,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发展党员是一件非常严肃的工作,有关党组织要慎之又慎,严格把关,做到手续完备。对于缩短培养考察期和没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而发展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期间,有关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培训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要注意收集和掌握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的有关情况,并及时报送省委组织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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