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902-0101-2024-00005
- 备注/文号:泉洛政双〔2024〕15号
- 发布机构:双阳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4
洛江中部功能区新阳片区更新改造项目被征收人:
因洛江中部功能区新阳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2024年2月18日作出《关于洛江中部功能区新阳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土地房屋征收的通告》(泉洛政地〔2024〕1号)。为顺利推进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依法、公平、公正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等规定,现将协商选定分户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被征收人在2024年3月11日前,从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公布的《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评估机构会员名单》中,自行集体协商选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将选定的结果书面提交征收实施单位双阳街道办事处,落款请注明被征收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或提交的书面意见未经征收范围内一半以上被征收人同意的(签章同意),视作不能协商选定。如不能协商选定的,本单位将通过随机选定的方式依法确定。
特此通告。
联 系 人:黄剑坊 联系电话:22069691
联系地址:洛江区双阳街道办事处
附件:《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评估机构会员名单》
洛江区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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