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洛江区马甲镇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洛马政〔2023〕17号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洛江区马甲镇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洛江区马甲镇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马甲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治理,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分类”问题,为我镇经济发展和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生态背景。根据泉州市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意见的通知》(泉分类办〔2023〕2号),洛江区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洛江区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洛分类办〔2022〕2号)文件的工作要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打造美丽乡村为目标,坚持以“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社会监督、因地制宜、联动推进”的工作原则,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建设生态马甲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和各村带头作用,引导村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分类收运、资源利用。村级垃圾分类普遍做到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大件垃圾分类。

  3.规划引领、科学合理。根据区域内垃圾产生量实际,科学规划,统筹要素,因地制宜的推进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处理设施建设。

  三、工作目标

  2023年,全镇24个村分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首批对新庵、仰恩、洋坑、永安、马甲、杏川、潘内、溪林、义山、彭殊、新民11个村实施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待工作机制健全、成效初显且扎实推进后,再持续推进其余村居垃圾分类工作。通过积极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模式,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做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五个有”(有工作机制、有宣传发动、有有机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有资金保障、有减量成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四、操作方法

  结合马甲镇实际情况同时借鉴其他乡镇单位成熟的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及可应用的运作制度,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大件垃圾进行分类。

  (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

  农村生活垃圾可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类别划分。各类分类可按以下描述进行识别。

  1.可回收物:指可循环再利用,能作为废品出售或具有一定价值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废弃电器电子等。投入蓝色垃圾桶。

  2.厨余垃圾:日常生活中丢弃的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等易腐有机垃圾。(1、农户厨房中产生的有机物;2、餐饮店、农户自办宴席等产生的食物垃圾;3、集市、超市产生的蔬菜瓜果、蛋壳、畜禽内脏等有机物;4、农村家庭过期食材、中药药渣等。)投入绿色垃圾桶。

  3.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弃荧光灯管、废弃药瓶、废杀虫剂、废油漆、农药瓶、电子类危险废物等。投入红色垃圾桶。

  4.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餐巾纸、污损纸张、卫生间废纸、废弃小食品包装袋、破碎陶瓷、烟蒂等。投入橙色垃圾桶。

  5.大件垃圾:重量超过5kg或体积超过0、2m3或长度超过1m,且整体性强的废弃物,不包括家用电器电子类废弃物。大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家具如床垫、沙发、书柜等。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农户:1、农户至少配备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2个分类容器,按“四分法”进行源头分类,可回收物农户自行存放等回收,有害垃圾单独存放等专业回收公司上门收取。2、农户自行将分类好的垃圾投放至村分类收集站,其中可回收物投入蓝色桶,厨余垃圾投入绿色桶,其他垃圾投入橙色桶,有害垃圾投入红色桶。

  村庄:村保洁员(或分拣员)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并在分拣站(分类收集房)设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临时暂存点。

  (三)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方式

  1.可回收物处置。可由农户自主分拣交售,也可以村或乡镇集中处理点为单位,与再生资源回收站合作,及时回收处置。

  2.厨余垃圾处置。利用马甲中转站阳光堆肥房(初定)进行微生物发酵等方式进行利用处理。

  3.有害垃圾处置。村设立有害垃圾收集箱(点),单独收集存放于马甲中转站阳光堆肥房(初定)有害垃圾存储点,待集中收运进行统一处置。

  4.其他垃圾处置。按原有垃圾处理体系和模式,转运至市级指定位置进行处置。

  5.大件垃圾。实行分流收集,拆解、破碎、分类处理。(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1.垃圾桶。根据实际情况在道路受限未能建设垃圾分类站的地段,配备其他垃圾桶1-2个和可回收物桶1个为一组。

  2.垃圾分类收集车。配备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运行期间不滴洒并带有压缩功能的专业车量进行收集。

  3.垃圾分类站。各村庄在交通方便、人流集中的地方设置分类亭、宣传栏、指引牌。

  (五)农村垃圾分类保洁队伍建设

  按照常住人口100户1人的标准,配齐保洁员(分拣员),不足100户的村(居)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分拣员、督导员)。

  五、实施步骤

  1.召开工作动员会(4月底前完成):成立马甲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动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布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等工作。

  2.开展宣传培训(4月底前完成):通过标语、广播、会议等开展舆论宣传,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对保洁队伍进行培训。

  3.前期摸底工作(5月底前完成):布置各村完成垃圾量调查,购置垃圾分类收集桶,做到合理布点、标识清晰并按要求配备专用分类车、运输车辆,确定餐厨垃圾处理单位。

  4.全面启动工作(8月底前完成):在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运输车辆和阳光堆肥房等分类设施配置到位的情况下,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1.制定实施方案。各村、各单位应根据镇级制定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具体操作事项。要求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内容等。

  2.加强资金保障。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原则,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镇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充分调动村集体和村民的积极性,通过适当收缴保洁费等,实现设施的共建共享。探索建立村民适度筹资、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长效资金保障机制。

  3.落实部门职责

  各村、和相关部门根据本方案和各自职责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工作,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镇城管办负责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和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重大问题。

  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镇环保办负责有害垃圾的处理监督管理。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各类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内容。

  各村委会要加强管理,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推进。

  4.加强宣传

  各村、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进农村、进农民家庭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微信、公共宣传栏等载体、宣传普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必要性及垃圾分类的方法,通过积分兑换等方式激励、引导农村居民做好垃圾分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附件:洛江区马甲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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