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修改关于进一步鼓励闲置厂房盘活发展若干措施等两份文件的决定_区政府文件_洛江区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QZ03100-0200-2019-0007
  • 备注/文号:泉洛政文〔2019〕57号
  • 发布机构:区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17
  • 有效性:有效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修改关于进一步鼓励闲置厂房盘活发展若干措施等两份文件的决定
时间:2019-11-0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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