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0101-0200-2021-00019
    • 备注/文号:泉洛政办函〔2021〕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03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洛江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时间:2021-06-15 15:49

    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建立泉州市洛江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泉洛政民〔2021〕20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建立洛江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中央、省市和我区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1.洛江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

    2.洛江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部门职责分工

    3.洛江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名单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洛江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19-202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49号)、《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委发〔2017〕16号)、《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洛委〔2017〕6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全区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经区政府同意,建立洛江区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养老服务工作。研究分析全区养老服务发展形势,拟定完善养老服务工作的重大制度和政策,向区政府提出相关建议;统筹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利用各种资源,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康复、文化教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委老干部局,区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水局、商务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文体旅游局、统计局、医保分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税务局共20个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为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民政局局长担任召集人,区民政局为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不再另行发文。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应相对固定,成员单位若确需变动联络员,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

        (一)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会议旨在通报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和事项。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前,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会议前期准备工作,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牵头部门报区政府决定。

    (二)联席会议联络员制度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会议分为年度会议、临时会议。年度会议的内容为:分析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形势,总结年度工作,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研究加强联络员工作的重大事项。年度会议由全体联络员参加。有重点工作需要研究部署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可由部分联络员或者全体联络员参加。每次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由区民政局负责通知。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联络员会议的,应向区民政局请假,并委派熟悉业务的人员参加。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洛委〔2017〕65号)中各部门的重点任务分工,主动研究养老服务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部门提出意见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养老服务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每年总结一次本单位落实发展养老服务业政策情况,总结工作成效,分析重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附件2

    洛江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部门职责分工

     

    一、区委老干部局

    指导老年教育工作,推进老年大学建设和发展,引导发展社区老年教育,推动文化、教育、科技资源服务老年教育。创建老年远程教育示范点,推进老年教育资源共享。

    二、区发改局

    统筹衔接养老服务规划工作,将养老服务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养老服务收费管理。

    三、区教育局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配合市教育局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扩大养老人才规模,推进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

    四、区科技局

    推动养老服务领域科技创新,加强老年人产品用品创新设计,优先推荐养老相关项目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五、区工信局

    会同民政等部门,按照省市区有关部署,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目录。推动养老服务类相关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的生产和研发。

    六、区公安分局

    加大对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套路贷、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办理欺老虐老等违法犯罪案件。

    七、区民政局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协调推进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配合发改、财政、卫健、医保等部门,研究建立健全我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和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配合相关单位推动养老服务领域发展各类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和志愿组织。

    八、区财政局(国资办)

    做好养老服务相关资金保障工作,会同民政部门优化养老服务支出结构,提升财政支出精准化水平,相关资金更多支持社区养老。协同税务部门,落实养老服务领域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配合民政部门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鼓励和支持区属国有企业投资养老项目,指导相关企业参与养老服务。

    九、区人社局

    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创建养老服务实训基地,推动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老人照护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评价,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并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

    十、区自然资源局

    督促指导各地将批准后的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主要内容纳入详细规划。制定和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政策。支持存量商业服务用地等其他用地按照规划有关要求,调整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根据职责分工,与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落实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要求,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四同步”机制。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依据有关规定指导业主开展养老服务设施不动产登记工作。

    十一、区住建局

    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四同步”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为相关部门在住宅小区内安装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应有的便利。配合有关部门支持存量商业服务用地等其他用地按照适老化设计要求,调整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依规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

    十二、区农水局

    参与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将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

    十三、区商务局

    推动发展家政服务业中涉及为老服务的工作,支持养老产品用品企业参与境内外展会。

    十四、区卫健局

    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中医疗机构的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支持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拓宽服务内容,开设养老机构。开展区域卫生规划时为养老机构举办或内设医疗机构留出空间,将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机构作为区域卫生规划的重点。提升社区居家医养结合能力,建设一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护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支持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大力发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

    十五、区市场监管局

    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健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养老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养老服务认证认可工作。

    十六、区文体旅游局

    研究制定老年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帮助和服务;加强体育设施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支持开展老年体育健身活动;支持相关行业拓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等专业化服务。

    十七、区统计局

    协助主管部门建立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评价机制,完善养老服务统计分类标准,加强规模以上养老服务企业统计监测工作。

    十八、区医保分局

    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

    十九、区消防救援大队

    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推动开展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十、区税务局

    落实养老服务领域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

     

    附件3

    洛江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名单

     

    总召集人:杨文格  区政府副区长

    人:林伯强  区民政局局长

       员:杨福安  区老年大学常务副校长

    王靖娟  区发改局副局长

    黄铁水  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志明  区科技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赖平原  区工信局副局长

    翁景斌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黄甄轶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洪秀霞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唐强先  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林军南  区自然资源局正科长级干部

    黄志军  区住建局副局长

    黄焕彩  区农水局副局长

    杜国章  区市场服务中心主任

    王文奇  区卫健局副局长

    周志勇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薛朝军  区文体旅游局四级主任科员

    高景文  泉州市洛江区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黄珍珠  区医保分中心负责人

       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陈扬风  区税务局副局长

    员:高炜宏  区老年大学工作人员

    柯银华  区发改局工作人员

    林建安  区政府副科级督学

    陈伟清  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

    许文海  区工信局软件股负责人

    杜丕拼  区民政局养老和社会福利事务股股长

    陈文三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四级警长

       区财政局社保股职员

       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素容  区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股负责人

    林文明  区住建局职员

    李婧涵  区农水局区划办科员

    董文聪  区商务局商贸流通股负责人

    郭臻祺  区卫健局工作人员

    庄伟明  区市场监管局质监股股长

    林敬托  区文体旅游局体育股职员

    赖小茶  区统计局社会股负责人

    郑羽婷  区医保分中心工作人员

    黄黎春  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

       区税务局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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