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0101-0200-2021-00036
    • 备注/文号:泉洛政办网传〔2021〕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17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洛江区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1-12-23 14:56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经区政府同意,建立洛江区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区政府领导下,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研究拟定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集中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扎实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检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总结各级各部门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蔡  涛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许坤芳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建中 区发改局副局长

            陈双元 区工信局党组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

            翁景斌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庆阳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隽雯 区人社局副局长

            吴海涛 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

            倪劲峰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吴再生 区农水局副局长

            康向阳 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曾素红 区卫健局副局长

            陈秀海 洛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庄劲峰 区城管局副局长

            黄剑波 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倪劲峰同志兼任。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印章,如工作需要,由区自然资源局代章。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可根据会议研究的内容,请全体或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出席,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非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会。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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