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0101-0200-2021-00036
- 备注/文号:泉洛政办网传〔2021〕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17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经区政府同意,建立洛江区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区政府领导下,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研究拟定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集中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扎实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检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总结各级各部门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蔡 涛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许坤芳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建中 区发改局副局长
陈双元 区工信局党组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
翁景斌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庆阳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隽雯 区人社局副局长
吴海涛 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
倪劲峰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吴再生 区农水局副局长
康向阳 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曾素红 区卫健局副局长
陈秀海 洛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庄劲峰 区城管局副局长
黄剑波 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倪劲峰同志兼任。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印章,如工作需要,由区自然资源局代章。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可根据会议研究的内容,请全体或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出席,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非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会。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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