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0101-0200-2022-00005
    • 备注/文号:泉洛政办〔2022〕1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28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09 09:04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22〕6号)要求,为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林长制工作和“五化”工程,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抓好2022年造林绿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22年市级下达全区植树造林任务3000亩、森林抚育任务4800亩、封山育林任务600亩。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任务尽快分解到村居(社区),并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确保全面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任务分解情况请于2021年3月3日前报区自然资源局备案。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实施松林改造提升。结合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实施以马尾松为主要树种的林分改造提升行动,因地制宜进行皆伐改造、隔带采伐改造或择(间)伐抚育改造,营造适生丰产高效树种,进一步调整树种结构,提高森林御灾能力。优先推进沿主要交通干线山体、环城一重山、保护地及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域的松林改造提升,推动林农提前采伐改造非疫点松林,减少因灾损失。

    (二)推进森林质量提升。结合迹地更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低产低效林、退化防护林改造提升,推进“两江一带”等重要路段沿线、城镇周边等重点区位的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建设,为主营造乡土珍贵阔叶树种,同时抓好沿线村镇、景区等的绿化美化,打造高质量的防护林体系和森林生态景观带,不断丰富森林生态产品供给。

    (三)认真落实科学绿化。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非粮化”,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废弃地、村庄“四旁”地等造林,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深入贯彻落实《森林法》,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造林绿化,督促、指导乡村集体组织、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确保森林采伐、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各类迹地及时更新。大力推广乡土树种、良种壮苗、轻基质容器苗造林,禁止使用截干苗造林,大力营造混交林,坚持新造幼林地实行三年管护。坚决反对“大树进城”等急功近利行为,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注意保护城市大树老树,严禁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避免脱离实际、劳民伤财搞绿化。

    (四)加强森林经营管护。突出森林固碳能力建设,鼓励多功能森林经营,加强未成林造林地、低质低效林、天然林疏稀林分的封山育林和中幼龄林的森林抚育,综合采取间伐修枝、择伐改造、补植套种、割灌除草等人工措施,促进森林正向演替,引导形成异龄、混交、复层林。开展森林分类经营,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护林建设,鼓励对省级生态公益林中的桉树进行合理改造提升;推广良种壮苗和丰产栽植技术,建设油茶等木本油料基地。

    (五)优化乡村生态环境。积极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加强城镇、乡村周边自然山体、水体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广泛营造优良乡土阔叶树种和混交林。持续开展乡村绿化提升行动,推进乡村公园建设,广泛种植观赏价值高、经济效益好、群众喜闻乐见的植物,不断提高乡村绿化覆盖率。

    三、强化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造林绿化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深化推行林长制,实行挂点包村制度,突出抓好造林绿化重点项目建设,补齐城乡绿化短板;着力构建党政领导挂帅、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加的国土绿化格局。要不断完善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将造林绿化任务纳入部门工作目标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着力构建党政领导挂帅、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国土绿化格局。自然资源部门要结合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落实好松林改造采伐的政策支撑和保障,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发改、财政、住建、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推进行业绿化。

    (二)完善投入机制。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完善投入机制,合理安排公共财政投入,坚持区级分成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要专项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加大松林改造提升行动、重点区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项目的财政投入。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造林绿化,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鼓励发展林地规模经营、合作造林等国土绿化建设。

    (三)依法科学造林。要坚持依法行政,督促、指导乡村集体组织、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确保森林采伐、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各类迹地及时更新。要根据占用林地情况按规定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对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绿化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要科学节俭搞绿化,推广轻基质容器苗造林,严禁使用截杆苗造林。要根据任务量认真测算需苗量,做好苗木检疫、调剂和质量管理,确保良种壮苗供应。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本系统本行业绿化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据省林业局制定的检查验收办法对辖区内的造林绿化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上报相关成果。

    (四)做好绿化宣传。要积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利用“福建全民义务植树网”、泉州市“益棵树”公益网络服务平台等形式,积极探索推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要扎实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造林绿化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网络、手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型传媒资源,以国际、国内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相关节日、纪念日、主题日为契机,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森林文化科普知识宣传,大力传播生态文化理念,营造浓厚的国土绿化氛围。

     

    附件:洛江区2022年造林绿化任务安排表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洛江区2022年造林绿化任务安排表

    单位:亩、个

    单位

    植树造林

    森林抚育

    封山育林

    省级森林村庄(个)

    三个必造

    合计

    其它造林更新

    合计

    松林 择(间)伐抚育

    合计

    占一 补一

    迹地更新

    合计

    其中松林改造提升

    皆伐

    异地森林植被恢复

    采伐迹地

    小计

    全区合计

    3000

    3000

    3000

    3000

    4800

    4740

    600

    2

    3090.31

    1076

    2014.31

    虹山乡

    355

    355

    355

    355

    569

    509

    600

    1

    73.23

    7

    66.23

    罗溪镇

    122

    122

    122

    122

    2120

    2120

     

    1

    1760.21

    177

    1583.21

    马甲镇

    2523

    2523

    2523

    2523

    167

    167

     

     

    215.58

    75

    140.58

    河市镇

     

     

     

     

    1634

    1634

     

     

    894.29

    670

    224.29

    双阳街道

     

     

     

     

    310

    310

     

     

    3

    3

     

    万安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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