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0101-0200-2022-00022
- 备注/文号:泉洛政办〔2022〕3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30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洛江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洛江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2〕21号)精神,为加速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构建以数字经济为核心、新经济为引领的现代工业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新时代产业发展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实现数字经济为制造业赋能升级,推动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管理变革,提高产业、企业智能化水平。
二、发展方向
重点围绕我区机械装备、纺织鞋服、工艺制品、纸类卫生用品等主导产业和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建材家居等主要行业领域,分行业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人工智能、5G、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实现数字经济为制造业赋能升级。
——初步形成各有侧重、协同集聚发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为产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坚持“建平台和用平台双轮驱动”。
到2023年底,全区规上企业有推进数字化转型超78%,生产线超53%;机械装备、纺织鞋服、工艺制品、纸类卫生用品规上企业实现年产值分别超200亿元、195亿元、185亿元、9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智改数转”
1.加快两化融合发展。加速工业技术软件化发展,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持中小制造企业和创业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租用系统,按需推动企业基础设施、平台系统和业务应用上云。支持培育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软件,提高云服务输出能力。对年度服务费超过5万元的企业,申请市级财政按照服务费的30%给予上云企业补助,单家使用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区级财政再按照市级年度补助资金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到2023年底,每年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达38家以上,培育1个工业软件。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快智能化改造进程。加快引导企业围绕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大力发展中高端产品实施技术改造,鼓励企业进行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引进和购置智能化装备,实行“机器换工”。支持制造业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实施技术改造,申请市级财政按项目生产设备投资额不高于7%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获得省、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补助的企业,区财政按照省、市级补助金额的20%予以补助。支持企业开展重大装备及数控系统、伺服电机等关键智能基础件的研发应用,推进首台(套)产品开发工作。对获得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的企业,在申请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再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被评定为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装备产品,在申请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补助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再给予10万元的奖励。到2023年底,力争培育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装备3个;每年推广应用5条以上数字化生产线;实施省、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项以上,全区技改投资平均增速30%以上。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鼓励各类中小企业主动对接市级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需求,与大企业建立稳定的生产、研发等专业化协作配套关系。引导中小企业深耕专业领域,利用数字化技术,基于云计算、大数据,赋能员工提升内部效率、整合价值链、打造高品质产品与服务、连接用户、提升用户体验和满意度的能力。到2023年底,力争新增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1-2家(个),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家。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加快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平台联合创新,加大行业共性核心技术、重大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攻关,培育一批智能制造装备项目成果,提高机械装备产品附加值。鼓励企业参与省市揭榜挂帅活动,支持龙头企业联合在泉科研院所和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对项目揭榜方给予最高2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深化典型示范引领
1.培育数字化车间。鼓励龙头企业建立数据采集分析、制造资源协同管理和制造执行等系统,推动设备联网和生产环节数字化连接,实现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等环节的优化。到2023年底,力争建设数字化车间3个。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培育工业互联网示范。鼓励各行业龙头企业率先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实施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将工业互联网实施经验转化为标准化解决方案向行业企业辐射推广。对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按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提供“互联网+”解决方案或服务产品的企业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到2023年底,力争培育1个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培育5G应用标杆。推动重点行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结合5G技术开展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推动5G应用从外围辅助环节向核心生产环节渗透,支持企业建设5G全连接工厂,加快典型场景推广。对获评省级5G应用示范项目、省级物联网示范项补助资金的5%给予补助。到2023年底,力争培育3个5G示范运用项目。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助推数字园区建设
1.提升园区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各园区建设使用多层高标准厂房、研发办公房、标准商务房,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物理空间,推动建设专业化园区发展。加快5G网络、千兆光网、数据中心、区块链服务网络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原有园区网络基础设施提升,保障新园区5G等新型网络全覆盖。支持企业运用新型网络技术升级改造企业内网,建设工业互联网园区网络。
责任单位:区数字办、洛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提升园区智慧管理水平。建设与推广智慧园区管理平台,提升园区数字化管理水平,对园区内人流、物流、能耗、环保、消防和生产安全等进行高效管理,实现资源信息集成和应用服务集成。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数字办、洛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万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提升园区公共服务水平。依托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为园区企业提供从企业的设立变更、经营许可、资质认证、企业纳税、质量检查、年审年检、劳动保障、安全防护到最终的破产注销进行全生命周期代办服务。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拓展转型提升业态
1.推动制造+电商融合发展。鼓励外贸企业通过拼多多、阿里巴巴、京东等国际站、跨境电商平台,拓展线上销售渠道,同步推进市场采购贸易稳步健康发展。打造“生产基地+电商”生态圈,依托淘宝、天猫、京东等大型平台持续推动鞋服、妇幼卫生用品、箱包等线上产业带建设,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到2023年底,力争全区网络销售额突破150亿元。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动直播电商创新发展。支持引导企业开展直播带货活动,鼓励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生产型外贸企业转型转产,通过网上直播、聘请网红直播或与国内知名电商销售平台合作等方式,实现外贸产品转内销。发挥万安里电商直播基地、中聚电商园带动作用,到2023年底,力争电商直播基地突破3个以上。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推动生产端消费端互联互通。引导企业直接获取用户个性化需求和订单,通过柔性组织产品设计、制造资源和生产流程,打通消费端和生产端,发展低成本大规模定制,实现制造资源高效重组,提升企业和行业整体效益。引导鼓励支持“5G+工业设计+电商”模式,利用5G网络的高带宽和低延迟的特性,通过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技术促进实现高清立体图像再现,赋能工业设计创新,以销促产,快速反应,促进线上销售。对平台年交易规模超过5亿元(含)、10亿元(含)、30亿元(含)的供应链管理平台运营主体,在申请市级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9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区财政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洛江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制造业数字化建设重大工作。各责任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出台务实管用政策措施,支持和引导广大企业深度参与,形成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推广应用。注重典型经验总结推广,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组织培训等形式,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支持行业协会、产业技术联盟等建立专业服务体系,促进企业对接交流。积极引进高等院校、系统方案解决商等,加强产学研结合,将数字化创新技术赋能洛江区制造业。
(三)加强金融服务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推广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融资,依托“金服云”平台,持续推广“纾困贷”“科技贷”等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智能化、精准化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增信分险作用,深化政银担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信贷支持。
(四)加强人才队伍支撑。深入推进人才“港湾计划”,聚焦“高精尖缺”引进“智改数转”领域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育一批制造业“智改数转”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建立科技特派员助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机制,吸引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平台的优秀科技人才服务我区制造业企业。组织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营造引才聚才用才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干部、企业员工数字思维、数字素养、统筹数字经济发展能力。
附件:1.洛江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洛江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目标
3.洛江区产业发展转型路线图
4.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政策一览表
附件1
洛江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 宁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陈其昌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黄 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杜德森 区发改局局长
刘永水 区科技局局长
杜荣文 区工信局局长
苏永川 区财政局局长
刘延宁 区人社局局长
刘鑫淼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谢剑锋 区住建局局长
林志斌 区商务局局长
倪浩松 区金融办主任
黄子达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尤全到 洛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工信局,由区工信局杜荣文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日常工作。以上人员如因工作变动调整,由继任者自然接任。
附件2
洛江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目标
产业 |
到2023年底主要发展目标 |
|||
数字化转型率 |
数字化产线率 |
产值 (亿元) |
数字化转型细化目标 |
|
机械 装备 |
83% |
53% |
200 |
1.培育2个数字化车间; 2.培育1个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 3.培育1个5G示范应用; 4.培育1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5.培育2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 6.培育1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7.每年推广1条数字化生产线; 8.每年实施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5个; 9.每年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30家; 10.培育1个工业软件。 |
纺织 鞋服 |
78% |
53% |
195 |
1.培育1个数字化车间; 2.培育1个5G示范应用; 3.培育1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4.培育1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5.每年推广1条数字化生产线; 6.每年实施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3个; 7.每年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3家。 |
工艺 制品 |
35% |
21% |
185 |
1.每年实施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个; 2.每年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2家。 |
纸类卫生用品 |
83% |
53% |
90 |
1.培育1个5G示范应用; 2.每年推广3条数字化生产线; 3.每年实施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2个; 4.每年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3家。 |
附件3
洛江区产业发展转型路线图
产业 |
市级龙头企业 |
重点项目 |
机械 装备 |
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新源重工有限公司、嘉泰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凹凸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铁拓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华南动力配套及试验工业园项目、三一筑工(泉州)建筑科技产业园、劲工4GL-1整杆式甘蔗联合收获机项目、智创机械生产制造项目、铁拓机械二期机械装备生产项目、梅园新机械设备制造项目等 |
纺织 鞋服 |
福建和诚鞋业有限公司等 |
加来盟5G智能化车间、和诚鞋业年产25万双户外鞋生产线技改项目等 |
工艺 制品 |
泉州钰乘礼品有限公司等 |
建文树脂厂改造项目、DW智能家居园林装饰品项目、南洋艺品增资扩营项目、肯特礼品增资扩营项目、舟基集团产业基地项目等 |
纸类卫生用品 |
泉州天娇妇幼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
洛江卫生用品智能制造基地、天娇“5G+数字车间”、培新机械厂房建设项目等 |
电子 信息 |
西人马联合测控(泉州)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琪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泉州维盾电气有限公司、泉州金田电子线路板有限公司 |
琪祥电子年产12万台无线对讲机技改项目、西人马高端传感器及芯片项目等 |
附件4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政策一览表
政策条款 |
省级 |
市级 |
区级 |
备注 |
|
上云上平台 |
对年度服务费超过5万元的企业,按照服务费的30%给予上云企业补助 |
暂无 |
单家使用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区级财政再按照市级年度补助资金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
|
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 |
按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提供“互联网+”解决方案或服务产品的企业补助 |
暂无 |
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暂无 |
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摊 |
工业APP |
对每个工业APP按不超过上年度实际服务支出的30%比例给予补助 |
暂无 |
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暂无 |
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摊 |
5G应用示范 项目 |
已完成投资5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2000万元、20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 |
分别安排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和300万元补助。 |
按项目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每个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 |
区级财政再按省级补助资金的5%给予补助 |
|
供应链平台 |
对平台年交易规模超过5亿元(含)、10亿元(含)、30亿元(含)的供应链管理平台运营主体 |
暂无 |
一次性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90万元的奖励 |
暂无 |
|
推广 揭榜 挂帅 |
支持龙头企业联合在泉科研院所和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 |
暂无 |
对项目揭榜方给予最高2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 |
对辖区企业或科研平台成功参与省市重大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军令状”机制的,区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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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市级 |
区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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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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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的设备、软件和技术,按照实际投资额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投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对列入省级龙头企业的,最高补助1000万元。福建省内(不含厦门)实施的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省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合作银行贷款项目,自首笔贷款资金投放之日起的3年内,给予实施投放贷款年化2%贴息 |
市级财政按项目生产设备投资额不高于7%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提款的部分在 省级财政给予 2%贴息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给予 1%的贴息支持 |
对获得省、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补助的企业,区财政按照省、市级补助金额的20%予以补助 |
|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
对通过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
给予100万元奖励 |
暂无 |
对新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在省、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区级再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
|
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
对通过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
给予50万元奖励 |
暂无 |
对新认定的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在省、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区级再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
|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对通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的给予一次奖励 |
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
对通过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的,市级财政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省、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区级再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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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通过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
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
对通过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的,市级财政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省、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区级再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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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
对获得国家、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
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6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的标准给予补助,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关键配套基础件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同一批次合同销售价格6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的标准给予补助,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同一批次合同销售价格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
对获得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市级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市级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获得国家、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区级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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