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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洛江区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洛江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若干举措(第一批)
一、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办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为企业提供多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及统一的电子签章应用服务,实现相同申请材料只需一次提交,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证件制作全流程在线办理。
牵头单位:区工改办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区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精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施工许可时可免于收取用地批准材料及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两项材料。以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为准,结合施工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给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压缩1-3个月开工时间。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三、推广政府集中购买图审服务做法
统一打包建设项目审图业务,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竞价方式确定一家具备较高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担,由政府集中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建立跟踪服务台账,控制图审耗时,推行电子化审图,实现部门共享互认和在线审查。
牵头单位:区工改办、住建局、财政局
四、实行全区环评审批一本账
在市级项目环评审批“一本账”的基础上,扩大范围至区级重点项目,4月底前建立全区环评审批“一本账”。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点项目,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对环境影响风险可控的项目,实行容缺预审,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对存在环境制约因素的项目,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存在的审批障碍,指导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优化调整,促进项目尽快符合环评审批要求。
牵头单位:洛江生态环境局
五、推行工业项目分期验收
对办理一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工业建设项目,在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备案后,可单独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六、推行工业厂房项目“竣工即试产”
聚焦联合验收环节,在智谷(泉州)万洋高新科技产业园等项目验收,提前组织部门主动上门进行验收“体检”,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建立完善单体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七、供水接入靠前服务
协助并督促市自来水公司提升供水服务,将供水接入服务需求表并入规划许可申请表。在建设单位取得规划许可证后,市自来水公司靠前服务,在建设单位工程竣工相关验收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供水配套设施接入。4月底前摸底并选取辖内1-3个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先行先试。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八、管道燃气接入环节简化
协助并督促市燃气公司提升供气服务,将管道燃气接入服务需求表并入规划许可申请表。市燃气公司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将报装流程缩减为受理勘查和接入通气两个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各1个工作日(不包括设计、施工等与用户无关联的时间)。4月底前摸底并选取辖内1-3个符合条件的外线工程项目进行先行先试。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燃气公司
九、推行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用电
结合工业园区标准化,在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等项目先行推广“开关站+公用配电室+专变配电室”模式,入园企业免费接入容量从160 kVA 提高到250 kVA,实现中小微企业拎包入驻、零成本办电。
牵头单位:洛江供电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十、降低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
在取消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基础上,将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上限从10%降低到2%,允许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
十一、优化惠企政策直达兑现
依托市惠企政策直达兑现平台,推广工信领域“政策找企”应用,打通工商企业登记信息和公共信用信息的数据共享应用,实现惠企政策与企业的自动匹配、精准推送,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惠企政策申兑时间在原有90天压缩到45天的基础上再提速10%。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发改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二、降低医保门槛限制
支持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对企业参保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者,放宽本地户籍限制,支持和鼓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2023年1月至3月,参保企业可申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职工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缓缴的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最迟于2023年6月底前补缴到位,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一次性或者分次补缴。
牵头单位:区医保分局
十三、推动政务服务进园区、社区
在桥南社区、河市镇园区“党建+”邻里中心等工业园区和企业密集分布区域的社区(村)设置涉企审批服务综合窗口,实现“社区就近受理,区级综合审批,证照就近领取”的新服务模式。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延伸至社区邻里中心,探索社区邻里中心应用身份证、居住证、出生医学证明等高频证照。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
十四、推行“圩日”审批服务
每个月定期组织相关审批职能部门组成服务队进园区进项目“上门预审、移动审批”,采用“轻骑兵”“大篷车”等方式下沉一线解难题,集中力量解决企业和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问题,进一步提升审批质效。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农水局、消防大队、洛江生态环境局、洛江供电服务中心等区直各有关单位
十五、创新“洛才有愿”人才志愿服务
组建全市首支人才志愿服务队——洛江区营商人才志愿服务队。面向全区第一至第七层次人才发出邀约,广泛收集有开展志愿服务意向的人才,以及其可提供的志愿服务事项、内容,形成人才志愿服务事项清单。丰富我区志愿服务队伍,为我区人才反哺社会、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渠道,达到营商环境良性互促循环效果。
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人才办,区人社局、营商办
十六、扩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充分发挥洛江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优势,依托体系平台推动建立行政处理与诉前调解衔接联动机制,设立“泉州市洛江区知识产权政协委员调解室”,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处,助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牵头单位:区政协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司法局
十七、多方联动设立委员调解室
以洛江产业特色,设立智能制造行业委员调解室、马甲商会委员调解室等特邀调解组织,推荐聘请代表性、业务能力强、热心调解工作的政协委员为特邀调解员,拓展矛盾多元化解渠道,实现精准施策、多家联动、协调统一、调解先行、诉讼断后。
牵头单位:区政协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马甲镇,马甲镇商会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27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