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0101-0200-2023-00027
    • 备注/文号:泉洛政办〔2023〕42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9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江区“文旅+”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洛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23-11-19 22:17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洛江区“文旅+”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洛江区“文旅+”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实施“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围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充分挖掘洛江文旅资源和产业优势,做强做大做优文旅经济,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抢抓文旅经济新发展的重大机遇,主动融入全市21世纪“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大局,融入我区“智造洛江、生态新城”建设大局,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打造凸显洛江区域特色的文旅融合产品,推动产业经济延链补链,促进文旅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全力打造“悠游洛江”文旅品牌。

      二、发展目标

      依托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以规划引领、政策优化、项目支撑、活动承载、产业拉动为途径,通过品牌创建、完善设施、项目建设、融合发展、产品供给、文旅+新业态、服务质量、城市营销等工作,推动资源活化、产品生活化、文旅服务品质化发展,构建文旅产业发展新格局,打造海丝文化旅游样板区和生态休闲旅游示范区。2023年,实现全区接待游客人数超23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21亿元;2024年,实现全区接待游客人数超27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25亿元。

      三、工作任务

      (一)树品牌,创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

      1.实施“世遗+”融合发展。强化规划引领,开展洛阳桥世遗文化项目策划,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工作。发挥世界文化遗产效应,开展“世遗+非遗”研学,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7.25世遗日”主题活动,常态化开展“街头艺人”展演、非遗项目进世界遗产区等活动。壮大世遗讲解员队伍,讲好“洛阳桥传说”,讲好世界文化遗产故事。优化洛阳桥遗产点沿线人文自然景观,实施“世遗+”、“非遗+”等提升附加值,活化利用文化遗产。推广遗产旅游精品线路,协调配合市相关部门开通节假日“世遗+周边”旅游公交专线。

      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局、住建局;责任单位:文旅公司,各乡镇(街道)

      2.深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提升仙公山及周边社区展示馆建设,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创新。加强非遗技艺展示衍生品的开发,推动非遗与文创、旅游融合创新发展。弘扬特色传统文化工程,开展陈三五娘传说文化研讨会、俞大猷国际学术研讨会系列活动。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建立健全名录体系,做好四级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申报工作。出版印刷陈三五娘传说唱本9种,完成15个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口述视频档案记录工作。建设洛江区非遗馆桥南分馆、提升妆糕人传习所、打造俞大猷纪念馆文化研学基地,推出1条非遗体验之旅主题精品路线。加快推进市级文保单位宋馆修缮工作,为我区一般文物保护单位安装智慧用电系统、修整电路并套管,消除安全隐患。鼓励传统村落保护与修缮,推动市级文保单位洪四影剧院争创省级红色教育基地,弘扬红色基因。

      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局;责任单位:文旅公司,各乡镇(街道)

      (二)筑龙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3.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实施重点工作定期调度制度,推动一批重大旅游业项目落地建设,重点推进玉叶山森林公园文旅综合开发项目、陆歌休闲农业旅游项目、乡韵鹿境休闲旅游度假区项目的建设进展。推进省级智慧体育公园、俞大猷公园提升等重大文体项目建设。支持旅游景区创建A级景区,推动仙公山景区申报4A级景区、虹山乡申报“全域生态旅游小镇”、洪四村申报“金牌旅游村”,提升旅游村品质。

      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文旅公司,各乡镇(街道)

      4.精心策划项目招大引强。围绕数字文创、医疗康养、影视演艺等“文旅+”领域,策划生成重点文旅招商项目库,实施重点招商项目动态管理。不断完善招商手册,强化活动招商,以投洽会、旅博会、文博会等各类宣传推介活动为载体,持续开展精准招商。主动对接伟光汇通、深圳华侨城、中交集团、赛石园林等文旅龙头企业,力争引进一批质量高、带动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

      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局、招商办;责任单位:文旅公司,各乡镇(街道)

      5.打造区域文旅产业龙头项目。加快文旅龙头项目培育,推进桥南古街海丝文化街区建设。筹划建设马甲花卉旅游度假区、虹山乡康养产业园区等龙头项目。加快推进仙公山风景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全区力争新增2家以上文旅规上纳统企业。

      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发改局、商务局、统计局

      6.培育大型文旅企业。鼓励支持文旅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文化、体育、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全域旅游格局,做大做强洛江区文旅公司。搭建区属国企业务实施平台,鼓励本地民营企业投资文旅企业,参与文旅项目建设和重大文旅活动。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国资办)、文体旅游局,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文旅公司

      7.扶持壮大文化产业。加大对文化产业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做强工艺品龙头企业,积极鼓励引导小微企业“升规入统”,持续培育文化产业发展新动能。争取更多文化企业进驻,壮大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培育新型文化业态,逐步构建引擎强劲、特色突出、活力迸发的文化产业体系。组织我区文化企业参加重要文化会展活动,积极举办文化产业专题相关的会展活动,做好文创产品展示展销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区文改办;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延链条,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8.推动工业+文旅产业。鼓励东艺雕刻、春生堂、筑可丽、建文艺品等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建设工业博物馆,开发具有独特性、可体验、可参与性内容。鼓励工业遗存导入艺术、时尚、休闲等业态打造生活化创意空间,将具有洛江特色的艺术文创作品导入工业产品,提升工业品牌价值,鼓励观光工厂开发特色文创商品和时尚潮品。支持有条件的工业旅游点创建国家A级景区,培育工业旅游精品线路。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9.推动体育+文旅产业。充分发挥洛江生态优势,打造洛江特色体育项目,积极打造“一地一品”、“一行一品”的全民健身活动。注重品牌培育,举办冰雪轮滑锦标赛、两岸青少年武术文化交流活动节等体育品牌特色赛事,承办泉州市全民健身运动会中国象棋比赛、“全民健身日”活动等,大力发展赛事经济,加快发展全民健身产业,拉动体育旅游消费。

      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局;责任单位:文旅公司,各乡镇(街道)

      10.推动乡村振兴+文旅产业。利用农业、林业、水体、古驿道等资源,开展休闲、康养等乡村振兴+文旅新业态。培育一批省级全域生态旅游小镇、金牌旅游村、休闲农业示范点、美丽休闲乡村和水乡渔村。鼓励开发农特产品文创,举办乡村文创市集、节庆活动品牌。提升乡村住宿接待设施,鼓励发展高品质乡村民宿。联合华侨大学旅游学院,建立4个乡村旅游辅导员工作站,为乡村文化旅游振兴注入活力。

      牵头单位:区农水局、文体旅游局;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各乡镇(街道)

      11.推动“研学+”文旅产业。支持打造“世遗文化”“彭祖养生文化”“侨文化”等主题研学精品,建设一批研学基地(营地),策划2-3条研学精品线路。开展研学旅行指导师培训,将研学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全区组织开展10场中小学生研学活动。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文旅公司;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四)补短板,完善旅游基础及配套设施

      12.加强酒店住宿业建设。提升旅游住宿业的国际化水平,优化洛江旅游住宿产品体系结构。做好区域高品质酒店布局规划,推动建设一批高端酒店,重点推进希尔顿欢朋酒店项目。研究出台酒店等住宿业管理规范,提高住宿业管理水平。鼓励在营酒店、宾馆、招待所等装修提档,鼓励发展自驾车旅居营地、帐篷酒店、生态和文化主题酒店等住宿新业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餐饮、住宿等小微企业定制普惠金融产品,遴选推送一批文旅企业“白名单”,通过“政银企担”一站式融资服务机制,助力企业解决资金需求。力争全区新增1家以上四星级酒店或高品质酒店和若干特色酒店。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公安分局、金融办、文旅公司

      13.打造特色餐饮美食。参与“最闽南”美食名店、名企、名菜、名厨评选活动,点亮泉州美食品牌;参与“泉州美食”“泉州老字号”等评选活动,完善特色餐饮食品推荐目录。举办“闽南美食?海丝共享”“洛江美食节”等美食活动,培育一批特色、优质的餐饮业态,打造一批聚餐饮美食、娱乐为一体的美食街区和休闲夜市。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文旅公司,各乡镇(街道)

      14.提高旅游交通便捷度。推进通景区公路建设提升,依托交通枢纽完善旅游集散服务配套, 协调配合市相关部门开通节假日旅游公交专线。加强节假日疏运预判,采取运力调度、加密班次、延长服务时间等措施,确保旅游交通顺畅。加强旅游交通导识系统建设,完善自驾游营地、停车场、驿站等自驾游出行服务。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城管局、交警大队、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15.完善旅游服务配套。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完善洛阳桥游客中心服务功能,加强旅游标识、标牌、导览等配套建设,不断优化洛江吃、住、行、游、乐、购等旅游要素,推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力促虹山乡游客中心加快投建使用。加大对导游人才的培养力度,举办讲解员培训活动,力争新增讲解员20人,提升全区导游人才讲解水平。

      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旅公司

      16.推进数字化建设。推进洛江智慧旅游云平台建设,为游客提供信息查询、门票预订、商品订购、资讯共享等服务,实现旅游资源管理、共享与交换,全面提升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水平。打造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展馆,实施俞大猷纪念馆数字化提升,推动仙公山智慧景区建设,培育“云演艺”“云比赛”“云游”等线上文旅产品。打造虹山乡土楼文化馆等2个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积极推进文化数字化服务。

      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局;责任单位:文旅公司,各乡镇(街道)

      17.支持旅行社做大做强。协助落实泉州市地接奖励政策,鼓励旅行社积极拓展地接市场,鼓励旅行社积极与洛江景区景点对接,打造洛江旅游专属线路。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委托旅行社组织实施。引导旅行社与院校开展合作建设,开展针对性管理培训,培育懂经营会管理的旅游管理人才。

      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人社局,区总工会,文旅公司,各乡镇(街道)

      (五)促消费,拓展文旅消费新业态

      18.大力发展文化和旅游消费。提升桥南古街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业态,开发主题性、沉浸式、定制类演艺产品和街头艺术表演,完善夜游经济配套服务。依托区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空间,拓展文旅消费功能。开展形式多样文旅活动,配套建设伴手礼展示区,激发文旅消费活动。推动文旅商综合体、特色步行街项目建设,打造集夜市、休闲、网红打卡地等为一体的文化旅游消费聚集区,培育桥南古街海丝文化主题街区。举办疗休养班,组织职工参加疗休养。

      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总工会,文旅公司,各乡镇(街道)

      19.推出文旅演艺精品项目。举办演唱会、音乐节、戏剧节等旅游演艺活动,聚集明星艺人“引流”效应,实现交通、食宿、文旅联动消费,延伸文旅相关产业链。实施南音、俞家棍、掌中木偶、妆糕人等文艺展演常态化演出。鼓励文化场馆以多元化的方式,引进精品演艺剧目,丰富我区文旅演艺内容。加大演绎创作投入,策划制作《陈三五娘》网络剧,编排创作《俞大猷》抗倭主题舞蹈、《荔镜奇缘》陈三五娘主题南音,创排一台洛江文化特色演艺节目。

      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局;责任单位:文旅公司,各乡镇(街道)

      20.加强文旅市场消费保障服务。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市场秩序监督检查,做好节假日酒店住宿、餐饮价格引导。持续查处各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文体旅游局、发改局、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重宣传,提升城市形象精准营销

      21.优化提升城市形象。推广“宋元中国?海丝泉州”品牌标识,深化洛江城市IP“洛水仙珊”的宣传应用,打造基层特色品牌,构建城市品牌矩阵。支持与知名平台合作对接,推动文旅服务智慧化、信息化。制作文旅宣传片,展示洛江文旅风貌,讲好洛江故事、传播洛江声音。结合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城区创建,内修环境、服务和内涵,外树形象和美誉度,打造“城市即景区,旅游即生活”的主客共享旅游目的地。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委文明办、区文体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22.培育洛江IP文旅活动。深化“悠游洛江”“世遗洛阳桥”文旅品牌,打响虹山“油菜花节”“地瓜节”等品牌,拓展仙公山、洛阳桥、俞大猷、蔡襄、“陈三五娘传说”等“四名”文化内涵,多途径、多层次、多角度对“悠游洛江”文旅资源进行宣传。举办第五届“蔡襄杯”闽台中小学生书法大赛、纪念民族英雄俞大猷诞辰520周年系列活动、“宋元中国?古桥新韵”2023年海洋文化年系列活动、“洛水仙山 海丝情”洛阳桥常态化惠民展演活动等,以品牌活动激发文旅热度。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23.加强对台港澳、对外交流活动。依托国家、省级、市级平台活动,加强境内外文旅宣传交流合作。积极组织参加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会、第26届重庆都市文化旅游节等活动,着力开展客源市场。积极推动民间信仰、宗亲宗族、传统文化、青年一代等交流互动。开展“大湾区”“东南亚”等招商推介活动;积极组织参加海峡两岸体育嘉年华等活动。

      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局;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台港澳办、民宗局,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洛江区“文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注重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加强用林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统筹推进,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沟通。

      (二)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文旅+”专项行动工作月调度机制,切实解决推进过程中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区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每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月小结和需提请区领导协调解决的事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通报。“文旅+”专项行动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内容;相关部门将联合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通报。

      附件:洛江区“文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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