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0101-0200-2023-00028
    • 备注/文号:泉洛政办规〔2023〕4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7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江区支持产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3-11-21 08:38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洛江区支持产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洛江区支持产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

      为加快我区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加快信息化应用

      (一)鼓励企业使用信息系统。对工业企业采购引进ERP、SCM、MES、CRM、PLM、APS、WCS、WMS等综合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部分,当年度实际投入金额达30万元及以上(采购合同及相关发票须在政策有效期内),区级财政按综合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部分实际投入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鼓励企业使用云服务。支持工业企业基础设施、平台系统、业务应用上云,对年度服务费超2万元但不高于5万元的企业,区级财政按照年度服务费的50%给予补助;对年度服务费达5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在市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再给予20%叠加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6万元。

      (三)推广典型应用场景。支持工业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创新、复制、推广,对入选工信部、省工信厅认定的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在市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再分别给予一个场景10万元、5万元叠加奖励,同一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支持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

      (一)培育5G应用标杆企业。支持信息技术企业或机构联合国家级研究机构、行业龙头企业、国内外重点院校共同成立5G技术创新中心,探索推动发展基础较好、需求较明确的企业主体率先建设5G全连接工厂。经国家部门、省级部门(单独或联合)认定的5G技术创新中心,在市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叠加奖励;对入选工信部、省工信厅认定的5G全连接工厂,在市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再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叠加奖励。

      (二)培育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支持龙头企业围绕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全流程,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对入选工信部、省工信厅认定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在市级财政奖励基础上,区级财政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叠加奖励。

      (三)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支持工业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等新模式新业态。对入选省工信厅认定的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在市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再给予5万元叠加奖励。

      三、支持建设数字化转型平台

      (一)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制造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云服务商等共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对入选工信部、省工信厅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市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叠加奖励。

      (二)建设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探索推动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打造具有本地产业特色的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对入选工信部、省工信厅认定的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在市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叠加奖励。

      (三)建设工业设计中心。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联合设计机构、高等院校等,结合产业特点,建设工业设计中心。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在市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叠加奖励,升级予以补差奖励。

      四、支持优化数字化转型服务

      (一)壮大软件服务商。围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行业应用软件等细分领域,引进、培育一批以工业互联网集成服务、云服务、数据服务等为主要业务的软件服务商。支持软件开发商与电信运营商、装备供应商等强强联合,推进智能装备、核心软件、工业互联网等技术的集成应用。对入选省工信厅认定的“领雁”软件服务商,在市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再给予5万元叠加奖励。

      (二)开展工业诊断服务。聚焦纺织鞋服、机械装备、工艺制品、纸类卫生用品等重点行业,采取政府采购服务,依托三大运营商等,组织开展数字化诊断,把脉企业数字化发展现状、规划企业数字化发展,力争三年内实现营收超4000万元的企业数字化诊断全覆盖。

      (三)夯实数字人才支撑。支持电信运营商、行业协会联合工业互联网平台、系统服务商、工业互联网研究机构举办“数字工匠”培训班,培育具备数字化思维及数字化的基本知识、业务能力和发展潜能的数字技术人才。开展数字经济创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探索鼓励企业培育CTO(首席技术官)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福建省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

      (四)加强金融信贷服务。探索推动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推出数字化转型金融产品,为工业企业云服务、智能化设备和数字化改造投入等数字化转型提供低成本融资服务。

      五、其他

      (一)本措施均按企业开具正式发票(不含税)金额进行核算补助资金。同一企业每年累计享受的各类本级补助资金总额以该企业当年对本级财政经济贡献为上限。

      (二)除特别规定外,同一项目同一年度符合本措施中多项扶持政策规定或性质相似规定的,或是同时符合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或性质相似规定的,采取“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认定。

      (三)本措施由洛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四)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3年1月1日至印发之日期间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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