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0101-0200-2023-00029
- 备注/文号:泉洛政办〔2023〕51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4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泉州市洛江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洛江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泉洛政办〔2019〕39号)同时废止。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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