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0101-02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泉洛政办〔2025〕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2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项目责任单位:
根据《泉州市洛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重大民生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泉洛常〔2024〕23号)精神,经区政府初步筛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差额票决,确定2025年5个重大民生项目,现将《洛江区2025年重大民生项目实施计划及责任单位汇总表》印发给你们。
各项目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年度实施计划,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推行标准化管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全力以赴打造安全工程、廉洁工程、民心工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向区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通报情况。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做好服务供给、要素保障,推动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如期投入使用。
附件:洛江区2025年重大民生项目实施计划及责任单位汇总表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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