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0101-0200-2025-00021
    • 备注/文号:泉洛政〔2025〕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5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5-10-21 15:49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5〕8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泉政〔2025〕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四次农业普查,将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区“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农村建设新风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四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全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此次普查主要调查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农业生产条件,主要包括农业从业人员、土地利用和流转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二是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主要包括粮食和经济作物,肉蛋奶等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等;三是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主要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四是乡村发展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以及乡村治理等;五是农村居民生活情况,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情况、生活质量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区政府决定成立洛江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组织全区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区统计局负责具体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发改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统计局、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生产、水利基础设施、渔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事项,由区农水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林业生产经营、耕地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和协调。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本辖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于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乡镇(街道)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村(社区)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人员和调查人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经费保障

    区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农业普查工作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物价、普查对象数量和普查项目增加、调查手段改变等因素,对属于本级负担的普查经费支出做出预算安排,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不得因普查经费短缺或拨付不到位而影响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普查经费要规范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区财政、人社、统计等部门要统筹出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聘用费用补助方案。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如实搜集和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资料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

    (三)创新方法手段。加强手持移动终端、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技术等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共享,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建共治共享。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的宣传作用,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宣传工作要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实际,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泉州市洛江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泉州市洛江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王泽勇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靖娟  区统计局局长

    许秋元  区发改局副局长

    林小龙  区财政局副局长

    洪伟生  区农水局副局长

     员:庄培榕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张振峰  区委编办副主任  

    蔡智勤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区民政局副局长

    兰雄泉  区人社局二级主任科员

    倪劲峰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薛朝军  区文体旅游局四级主任科员

    林速辉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卢黎明  区人武部保障科科长

    王小云  区统计局四级主任科员

    高景文  区社会经济调查队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四级主任科员王小云同志兼任。

     

     

     

     

     

     

     

     

     

     

     

     

     

     

     

     

     

     

    抄送: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各部门、省市驻

    洛各单位,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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