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洛江区人民政府
泉州市洛江区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4-02-12 16:08
 

洛江区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6日)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13年度洛江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洛江区区直各公开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洛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洛江公众信息网”(www.qzlj.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22635977,电子邮箱:qzljzfxxgk@163.com

一、概 述

2013年,洛江区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在省、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各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

1.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我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细化各信息公开单位的职责分工及任务,建立了由区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各信息公开单位积极参与,全区上下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着力健全完善机构,充实工作人员,截至目前,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并配备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区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8人,全部为兼职。

2.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的重要保障,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基本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保密审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公开标准。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受理社会公众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依法、及时做好答复和解释工作。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及时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明确了区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经贸局、卫生局、环保局、发改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的信息公开职责,通过区档案馆、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乡镇(街道)的查阅点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450余条,群众的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

4.监督考核开展情况。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区效能办、区政府信息中心采取现场查看、网络检查、电话督促等形式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及时指出问题和不足,责令限期加以整改。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做到了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相结合,阶段总结通报和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截至2013年底,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46条,其中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79条,占10%;政策、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类信息164条,占9.2%;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 178条,占10%;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77条,占4.3%;科教文卫类信息161条,占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53条,占8.6%;其他类信息875条,占48.9%

(三)主动公开形式

1.洛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洛江公众信息网。

2.洛江区人民政府及各乡镇(街道)内设的查阅室和公示栏。

3.洛江区档案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申请受理情况

自《条例》实施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201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按照《条例》规定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区全年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区全年没有接到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距离公众的期待和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全区性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次数还比较少,形式也比较单一;部分单位的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信息公开季度统计数据报送不及时,工作人员责任心还需进一步增强等。

(二)改进措施

一要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将重点公开工作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加大公开范围和力度,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需求。二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争取邀请省、市信息公开主管部门领导和专家学者举办讲座,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要强化对信息公开单位制度落实情况和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3年全区共有600人次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其中现场咨询222人次,网络咨询57人次,电话咨询321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交通运输、城乡住房建设、土地征用、工商行政管理、环保等方面。

(二)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787

1034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787

1034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2

          2.网上申请数

0

1

          3.信函申请数

0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1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600

2674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区直有关单位:区财政局、监察局、公务员局、发改局、教育局、经

贸局、卫生局、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分局、

工商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外事侨务办、人口和计划生育

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民政局、农水局、审计

局、科技局、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安监局、统计局、交通局、

林业局、档案局、方志办、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

抄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黄副区长。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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