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洛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23-01-19 1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洛江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荣街97号,电话:0595-22633977,邮编:36201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洛江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着力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智造洛江、生态新城提供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专栏内容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开展“营商环境进园区”“局长走流程”等系列活动,优化审批流程、服务水平和政策宣传,推进审批服务“快速办、简单办、明白办”,2022年开展打响“洛地有声”营商品牌“一把手”系列访谈9期。二是及时主动公开减税降费信息,收集汇总国家、省、市、区2022年税费支持政策清单,整合成减税、降费政策支持项目及受益面两张清单,让市场主体更好更全面地了解享受政策红利。三是持续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建立规划计划、重点项目建设专栏,公开区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重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建设情况等信息。四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按照“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推动近两年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100%解读,逐步探索创新解读形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性文件运用图片图表,以一图读懂形式呈现文件核心条款内容。五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和要求,在“疫情防控与疫苗接种”专栏中及时发布疫情防控通告、核酸采样通知、疫苗接种等动态工作信息。六是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动态发布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和各项长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及时通过将职称评审、教育培训和招考招聘等人事信息与稳岗就业信息传达到相关群体。七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依法公开各类信息。2022年度,洛江区政府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69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程序,加强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文书格式规范指导,严格依照《条例》规定办理,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效。2022年,全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结转年度继续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办结及时率100%。其中属于“告知补正数”1“已主动公开答复数”7件,“同意公开答复数”4件,“区分处理后公开数”1件,“无法提供数”12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基础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管理,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区政府领导、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清单,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新增“政府文件”栏目,并下设规范性文件、区政府文件、区政府办文件、部门文件及街道文件5个子栏目。二是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发布审核制度,印发《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项”制度的通知》,规范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提高了规范性文件制发的精准性和质效。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设置,集中公开本区历年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做好动态更新清理工作。三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会议”栏目,集中发布区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信息。精简栏目层级,增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聚合覆盖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教育信息、卫生健康、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10个重要民生领域,使栏目设置合理、条理清晰、规范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开发智能搜索输出功能,通过关键词推荐、二次检索、热词检索等功能实现站内准确搜索。通过全网站改造提供无障碍浏览和长者模式,网站和政务类移动客户端均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安排专人定期答复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二是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建立统一的智能问答平台,围绕教育、社保、住房、社会救助和福利、婚姻生育、医疗健康等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丰富完善知识库。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线上打造政府门户网站与大美洛江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两个“线上矩阵”,线下建设区、镇、村三级政务公开专区,依托洛江区政务服务中心、6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86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逐步开通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自觉接受第三方评估机构检查,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追责事件。在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下设置“网上调查”“民意征集”栏目,共发布征集信息、调查信息15条,均形成调查结果。二是加强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人员培训指导,组织开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强化政务公开督导考核机制运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履责管理考核体系,细化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标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区政府部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19

    1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2.81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9

    0

    0

    9

    0

    0

    0

    0

    0

    0

    1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队伍能力有待提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人员少,兼职人员变动频繁、业务水平不够高。二是解读质量不高。一些部门对政策解读工作不够重视,解读内容质量不高,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三是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有待加强。镇(村)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公开力度、服务群众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加强业务培训,做好“传帮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同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学习贯彻政策解读相关文件,提高对政策解读的重视程度,指导部门人员抓住解读重点,强化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画漫画等多种途径的运用,让人民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进一步延伸政务公开线下“触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逐渐覆盖全区镇村,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府信息查询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的规定要求,2022收取1660元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