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洛江区人民政府
洛江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5-01-26 14: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洛江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荣街97号,电话:0595-22633977,邮编:36201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洛江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按照《条例》和各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调整完善政府网站栏目,新增“洛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重点项目建设”等子栏目,提高信息发布频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24年网站新增信息发布353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7条、政务动态信息58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940条;二是利用微信、微博等媒体扩大信息覆盖面,提高政策知晓率,大美洛江微信公众号发布2587条,订阅量20.5万次;三是推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时发布网上调查、收集意见反馈,共发布网上调查7件、民意征集16件、回应社会关切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依照《条例》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效。2024年,全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件,上年度继续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其中属于“予以公开数”15件,“部分公开数”7件,“不予公开数”4件(属于“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1件,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2件,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1件),“无法提供数”9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件,“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我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和管理,提升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水平,督促公开单位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进一步严格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采编、发布工作规范,从事前审查、事中监测、事后追责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管理,强化信息发布的制度管控,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新增“时政要闻”等栏目发布重大政策和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得公开的政府信息。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监测平台作用,通过监测平台对全区行政机关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24小时发布内容监测,做优做强政务新媒体账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通过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网上巡查、实地检查等方式,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组织举办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34名部门(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有效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通过政务新媒体积极转发上级政策信息,开展联动传播,全力做好政务新媒体服务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9

8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2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4673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0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7

0

0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4

30

2

0

46

0

0

0

0

0

4

0

0

4

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重要政策的解读还不够全面深入,解读质量还不够高;二是政务公开方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完善政策解读工作管理,持续推进全方位、立体式、多端式的解读,提升政策解读整体水平。二是继续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机制制度,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推进政务公开落细落实。三是补充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专栏,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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