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时间:2022-01-10 11:18 浏览量: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期,洛江区制定下发了《泉州市洛江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对37个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行明确,构建了内容完善、边界清晰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责任、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明确基本职责

  《责任清单》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明确了各部门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应当履行的基本职责,以清单方式进行全面规范固化、逐条列出,有效避免了责任多头、责任真空、责任模糊等现象出现,确保履责有依据、监督有抓手、追责有方向,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能够更好地落地落实。

  落实监管责任

  《责任清单》的制定,进一步厘清了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边界,将有助于推动全区各部门履职尽责,传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力,杜绝在生态环保领域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通过追责问责倒逼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