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市镇、罗溪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拓展2026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及整村打造工作的通知》(泉委农办〔2026〕6号)精神,结合洛江实际,经研究,决定下达2026年区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五个美丽”整村打造)100万元,主要用于2026年度河市镇官洋村、罗溪镇后溪村乡村“五个美丽”整村打造建设。
请有关乡镇要按照《洛江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洛财〔2022〕48号)和《关于进一步细化洛江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洛政农水联〔2023〕123号)要求,加强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出现违纪违规和门面工程、面子工程等,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新建、改扩建“门墙亭廊栏”等项目。
附件:2026年区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026年度乡村“五个美丽”整村打造)任务清单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6年8月14日


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