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区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补助)的通知
时间:2026-08-25 10:09 浏览量:1

马甲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经研究,决定下达2026年区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补助)36万元,资金从2025年度结转的区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中列支。

  请你镇要按照《洛江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洛财〔2022〕48号)和《关于进一步细化洛江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洛政农水联〔2023〕123号)要求,加强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出现违纪违规和门面工程、面子工程等,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新建、改扩建“门墙亭廊栏”等项目。

 

  附件:2026年区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补助)任务清单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6年8月1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