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办:
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20年一季度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运行〔2020〕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4月10日前(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区工信局运行股,电子版发送至lj22630086@163.com,逾期无法受理。
联系人:黄晓路、林玲玲,22630086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20年一季度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运行〔2020〕5号)
泉州市洛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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