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零工市场(驿站)考核结果 及补助资金发放公示
来源:洛江区人社局 时间:2026-03-23 16:01 浏览量:1
 关于零工市场(驿站)考核结果

及补助资金发放公示

 

一、购买零工市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运营服务补助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文件规定,我局通过购买洛江区零工市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运营服务,现已通过现场考察、查阅资料、平时掌握等方式,对提交资金申请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拟向运营单位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泉州工作部发放洛江区零工市场运营服务补助22.13万元。

通过购买洛江区零工驿站公共就业服务运营服务,现已通过现场考察、查阅资料、平时掌握等方式,对提交资金申请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拟向运营单位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泉州工作部发放洛江区河市零工驿站运营服务补助2万元。

二、泉州市零工市场标准化建设绩效补助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零工市场(驿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泉人社规〔2025〕4号)文件规定,我局通过现场考察、查阅资料、平时掌握等方式,对提交资金申请材料的1个零工市场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时间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考核得分90分。拟向运营单位福建蓝企鹅管家服务有限公司发放零工市场年度绩效考核补助10万元。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3月23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或区人社局反映。

公示电话:22639876(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

               22633755(区人社局办公室)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