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洛农(农药)罚〔2025〕7号 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区农水局 时间:2026-03-30 16:03 浏览量:1

行政处罚相对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泉州市洛江农得好农资服务部

91350504MA2YFQ2QXC

黄武松

泉洛农(农药)罚〔2025〕7号

经营假农药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1.责令停止经营假农药5%阿维菌素乳油(野田亮晶晶);

2.没收违法经营的假农药132瓶(待无害化处理);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22元。

4.并处罚款人民币7500元。

2026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