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2026年“泉享托”普惠托育消费补贴券5月8日起发放!
来源:洛江区卫健局 时间:2026-05-07 11:17 浏览量:1

  5月8日起洛江区2026年“泉享托”普惠托育消费补贴券开始发放!

  “泉享托”普惠托育消费补贴券发放是2026年泉州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面向全市0-3岁(0-47月龄)入托婴幼儿家庭免费发放。

  申领对象有哪些?如何申领和使用?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申领对象
   0-3岁婴幼儿家庭(以婴幼儿出生日期为准),婴幼儿已入托或计划入托洛江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机构
   2、申领时间
   2026年5月起,每2个月发放一期,计划发放4期。第一期申领时间为5月8日-6月15日,第二期为7月1日-8月15日,第三期为9月1日-10月15日,第四期为11月1日-11月30日(视前3期发放情况而定)。第一期申领时间从2026年5月8日上午10:00开始,发放数量为208张。
   3、补贴标准
   0-2岁(0-23个月)婴幼儿家庭,每张托育消费补贴券补贴金额不高于1000元;2-3岁(24-47个月)婴幼儿家庭,每张托育消费补贴券补贴金额不高于500元,可实时抵扣托育机构保育费、伙食费等。
   4、申领办法
   家长可通过扫描活动二维码,或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泉享托普惠托育”进行申领,录入婴幼儿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其监护人、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并上传监护人身份证、婴幼儿户口簿内页资料。县级卫健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托育消费补贴券将以电子券形式(核销码)发放。申领后15个自然日内,到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进行核销(使用机构及券数动态调整,详见托育地图),逾期自动失效,不予补发。每期活动结束前,未核销并实际入托的,托育消费补贴券作废。核销时,家长需向托育机构现场提供核销码、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和婴幼儿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5、使用规则
   1.同一婴幼儿在同一申领周期内仅限申领1张托育消费补贴券,不得重复申领或跨类别申领,且4期最多申领并使用2次。

   2.托育消费补贴券不可转赠,不可兑现现金,仅由申领婴幼儿使用。

   3.申领时小程序自动根据婴幼儿月龄段自动选择托育消费补贴券类型。核销时,若婴幼儿年龄超过所选券种对应月龄段上限(不足48月龄按47月龄计算,其余类推),则不得使用。

   4.托育消费补贴券仅限在一个托育机构一次性抵用,缴交的消费金额需大于托育消费补贴券金额。

   5.婴幼儿家长及核销托育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活动要求。因提供材料不齐全、不准确或逾期等原因导致无法受理核销的,相关后果自行承担。

   6.退费处理。若出现退费情况,按家长实际支付金额核算退款,托育消费补贴券抵扣部分不予退还,且托育消费补贴券不予补发。

   7.服务协议与责任界定。托育机构应及时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如产生任何疑虑,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若您对托育相关政策有疑问,可直接联系我们。江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22631992。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夏)、2: 30-17: 30(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