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2-0101-2026-00011
- 备注/文号:泉洛发改审〔2026〕3号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9
你司报来《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变更洛江阳江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核准批复的函》(泉排水函〔2026〕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于2023年12月13日以泉洛发改审〔2023〕39号文核准洛江阳江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代码:2310-350504-04-01-252849),于2024年4月9日以泉洛发改审〔2024〕9号核准项目变更。根据泉州市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指挥部《关于推进议定滞后事项、提升西郊泵站片区浓度、劣V类入江河流消劣等6项工作调度会议纪要》(泉州市指挥部〔2025〕4号)相关会议精神,综合考虑施工难易、工程费用及建设周期,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二次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变更具体事项
1.原批复泉洛发改审〔2023〕39号内容“新建洛江阳江水质净化中心总规模15万m³/d(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污水厂)”变更为“新建洛江阳江水质净化中心总规模5万m³/d(城镇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污水厂)”。
2.原批复泉洛发改审〔2023〕39号第1点内容“阳江污水提升泵站扩建1座2.6万m³/d,改造5座洛江1#-5#污水提升泵站;DN300-DN1800污水干管新建球墨铸铁10km;DN400-DN800压力管道8km。”变更为“改造2.6万m³/d阳江污水提升泵站;DN300-DN1800污水干管新建球墨铸铁10km;DN1000压力管道4.9km。”。
3.原批复泉洛发改审〔2023〕39号第2点内容“阳江厂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工程:起点:阳江水质净化中心,终点:塘西渠上游(洛江科技大厦段)。建设DN1400尾水回用管用于塘西渠生态补水,长度3.4km。”变更为“阳江水质净化中心中水回用工程:(1)中水回用管:起点为阳江水质净化中心,终点为塘西渠上游(南益阳江春晓一期西北1门处),建设DN1400中水回用管,长度3.2km。(2)再生水利用管:起点为塘西渠上游(南益阳江春晓一期西北1门处),终点为东澄湖,建设DN800再生水利用管用于东澄湖生态补水,长度5.7km。”。
4.原批复泉洛发改审〔2023〕39号第3点“塘西片区防洪排涝工程”取消该部分内容。
5.原批复泉洛发改审〔2024〕9号第3点“项目总投资268644.39万元”变更为“项目总投资126453.86万元”。
二、项目变更后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以及工程总投资
拟用地面积92585平方米,新建洛江阳江水质净化中心总规模5万m³/d(城镇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污水厂)。
1.阳江水质净化中心配套污水收集工程:起点为阳江泵站,终点为阳江水质净化中心。改造2.6万m³/d阳江污水提升泵站;DN300-DN1800污水干管新建球墨铸铁10km;DN1000压力管道4.9km。
2.阳江水质净化中心中水回用工程:(1)中水回用管:起点为阳江水质净化中心,终点为塘西渠上游(南益阳江春晓一期西北1门处),建设DN1400中水回用管,长度3.2km。(2)再生水利用管:起点为塘西渠上游(南益阳江春晓一期西北1门处),终点为东澄湖,建设DN800再生水利用管用于东澄湖生态补水,长度5.7km。
3.智慧水务项目:建设物联网感知各类设备共约260套,水质净化中心及污水提升泵站专线10条,并配套搭建应用支撑平台、排水运行管理平台以及云服务平台等相关软件系统。
4.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6453.8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三、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1)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所在乡镇(街道)的审核意见:①福建省启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洛江阳江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文本;②2026年2月25日洛江区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洛江区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关于<阳江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意见的函》;③2026年2月25日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万安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阳江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意见的函》。
(2)2026年2月27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政法委员会出具的《洛江阳江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通知书》(泉洛稳评备〔2026〕3号)。
(3)《关于推进议定滞后事项、提升西泵站片区浓度、劣V类入江河流消劣等6项工作调度会议纪要》(泉州市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指挥部会议纪要〔2025〕4号)。
(4)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出具的《关于申请变更洛江阳江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批复事项的函》(泉洛城管函〔2026〕3号)。
(5)《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变更洛江阳江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核准批复的函》(泉排水函〔2026〕2号)。
(6)《二次变更洛江阳江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文本。
四、其他事项
项目其他事项仍按泉洛发改审〔2023〕39号、泉洛发改审〔2024〕9号文执行,请你司按照此次变更内容,衔接做好相关手续变更工作。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9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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