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6-00018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6〕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08
根据中央、省级指标文件和《泉州市水利局关于2026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计划及鲤城区、晋江市、石狮市、惠安县和安溪县结余资金转报使用计划的批复》(泉水移〔2026〕2号)和《泉州市水利局关于2025年度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晋江市 2025年度第一批中央移民资金和洛江区等县(市、区)移民后扶项目结转结余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泉水移〔2025〕12号),现下达2026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和2025年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详见附件),由乡镇负责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拨付。
分解指标:
1.《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利关于提前下达 2026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9号)
请按照下达预算额度,及时落实建设项目。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库区稳定。
附件:1.洛江区2026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指标分解表
2.洛江区2026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目标表
3.洛江区项目结余资金指标使用分解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6年2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