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抗“疫”政策宣传-洛江区人民政府
财政抗“疫”政策宣传

  • 时 间:2020-04-27
  • 嘉 宾:区财政局局长苏永川
  • 主持人 2020-04-27 02:00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专栏。今天很荣幸邀请到区财政局局长苏永川参加在线访谈。苏局长,您好!
  • 苏局长 2020-04-27 02:00
    各位网友好,主持人好!
  • 主持人 2020-04-27 02:01
    近期,大家对财政局最关心的就是财政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请问针对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有何规定,患者如何申请补助?
  • 苏局长 2020-04-27 02:06
    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国医保电〔2020〕5号)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国医保电〔2020〕6号)有关规定,对于新冠肺炎患者(包括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患者个人无需提出补助申请,在就诊或出院结算费用时,医疗机构将自动扣除需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财政承担的部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 主持人 2020-04-27 02:07
    在落实医务人员待遇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
  • 苏局长 2020-04-27 02:09
    一是对参加防治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其工作类型,分别给予每天300元、200元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对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按实际工作天数的1.5倍计算应发工作天数。二是根据承担疫情防治工作任务情况向承担防控任务重、工作量大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
  • 主持人 2020-04-27 02:12
    在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待遇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
  • 苏局长 2020-04-27 02:15
    根据《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具体措施的通知》,明确了对参加疫情防控的社区(村)“两委”成员、社区(村)专职工作人员等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在落实好现有报酬保障政策基础上,可给予适当工作补助。发放时限为本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开始至响应终止之间的响应期。根据疫情轻重、工作强度和节假日加班等因素,按照每人每天不高于200元的标准,重点向从事疫情防控宣传、摸排、检查和高速路口、国道口、村口设卡防控等城乡社区工作者倾斜。当日累计工作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在4小时及以下,按半天计算。
  • 主持人 2020-04-27 02:15
    在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使用贷款资金有哪些要求?
  • 苏局长 2020-04-27 02:19
    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使用优惠贷款要求:享受贴息支持的贷款企业不得挪用信贷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不得将资金用于金融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不得将资金用于非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不服从国家统一调配生产物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名单内企业疫情防控所需的相关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规模;不得将运用专项再贷款发放的贷款资金用于名单内企业一般性资金需求;不得提前收回存量贷款续做以套取再贷款资金。
  • 主持人 2020-04-27 02:21
    在优化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如何申请?
  • 苏局长 2020-04-27 02:23
    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取消反担保要求。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企业可向其合作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出申请。
  • 主持人 2020-04-27 02:25
    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支持哪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 苏局长 2020-04-27 02:27
    贴息资金支持的企业:一是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衣、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试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二是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三是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四是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五是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 主持人 2020-04-27 02:29
    中央财政贴息条件是什么,贴息力度如何?
  • 苏局长 2020-04-27 02:31
    中央财政贴息条件:一是企业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二是凭借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产生的合同申请。贴息力度: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
  • 主持人 2020-04-27 02:33
    在鼓励企业利用电商拓展市场方面有什么举措?
  • 苏局长 2020-04-27 02:35
    对2020年1-3月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农产品网络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或线上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按其首季度实际支出网络推广费用发票额30%给予补助,最高20万元。
  • 主持人 2020-04-27 02:36
    我区在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方面出台哪些扶持政策?
  • 苏局长 2020-04-27 02:38
    对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贴息,在市级贴息补助的基础上,区级再按市级贴息补助的50%给予叠加补助,每家企业市、区两级贴息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利息总额。减轻养猪场能繁母猪的保费负担,区级承担的保险费率从5%提高到15%。
  • 主持人 2020-04-27 02:39
    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面有哪些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措施?
  • 苏局长 2020-04-27 02:42
    《财政部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医疗物资生产供应的通知》(财办〔2020〕8号)明确,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执行,无需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在保证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向复工复产企业直接采购。
  • 主持人 2020-04-27 02:44
    为确保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快捷便利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出台了哪些措施,应注意哪些方面?
  • 苏局长 2020-04-27 02:46
    保证防疫物资采购的及时性、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是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的首要目标。为解决紧急状态下难以按照正常采购程序执行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财政部2020年1月26日印发《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对防疫物资采购依法开启“绿色通道”。全国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同时,要求采购单位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相关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和凭据要留存备查。
  • 主持人 2020-04-27 02:48
    支持重点项目全复工开满工,财政有什么优惠政策
  • 苏局长 2020-04-27 02:52
    1、鼓励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科学调配力量,尽力备足机械装备、钢材、水泥、砂石料等施工要件,在安全防疫前提下,全力以赴加快建设。对承担本区重点项目的施工单位,在完成2020年度目标任务且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被处罚的,按该项目2020年度缴纳增值税形成区级既得财力5%给予奖励,并在信用综合评价给予适度加分。
      2、建立重点项目招投标“快捷通道”,简化办事流程,对重点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优先审核招标控制价并优先保障开标,加快招投标进度。
  • 主持人 2020-04-27 02:53
    谢谢苏局长。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参与,下期节目再见!
  • 苏局长 2020-04-27 02:55
    谢谢各位网友,谢谢主持人,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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