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有所育 幼有所托洛江区着力构建规范化多层次托育体系-洛江区人民政府
幼有所育 幼有所托洛江区着力构建规范化多层次托育体系

  • 时 间:2024-09-18
  • 嘉 宾:洛江区卫生健康局局长陈体明
  • 主持人 2024-09-18 02:01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这里是洛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洛江区卫生健康局局长陈体明到我们节目来接受采访,介绍我区幼有所育 幼有所托洛江区着力构建规范化多层次托育体系。陈局长,您好!
  • 陈局长 2024-09-18 02:01
      主持人好,网民朋友大家好。很高兴能够做客在线访谈栏目。
  • 主持人 2024-09-18 02:03
      近年来我区“婴幼儿托育服务建设”的相关情况
  • 陈局长 2024-09-18 02:07
      2021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实施全面三孩政策及其配套支持措施。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正式发布,文件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以及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三孩配套措施的发展方向和具体施策路径。人口问题是关系国家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托育服务作为三孩政策配套措施的重要内容,对政策的落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缺乏育儿支持,让年轻家庭所面临的“工作—家庭”矛盾十分突出,家庭对工作的负向溢出效应、工作对家庭责任的时间挤压等,都严重地制约着年轻家庭将生育意愿转化为实际生育行为的能力。因此,在全面三孩政策背景下,重建社会化托育服务体系,提供有质量的托育服务,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 主持人 2024-09-18 02:08
      洛江区“婴幼儿托育服务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 陈局长 2024-09-18 02:12
      我区“婴幼儿托育服务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坚持普惠优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主城区范围内构建10分钟托育服务圈,建成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
      具体到指标数据上,力争到2025年底前,全区建成1000-1200个左右托位,完成每千人口托位数4.6个的目标。
  • 冰霜螃蟹 2024-09-18 02:13
      现阶段我区“婴幼儿托育服务建设”现状是怎样的呢?
  • 陈局长 2024-09-18 02:15
      婴幼儿照护服务在我区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现全区共有备案托育机构9个,共有托位715个,其中普惠托位615个。目前正在申请普惠托位认证140个,在建普惠托位300个。“政府主导、普惠优先”的托育服务供给模式已初具规模。
  • 主持人 2024-09-18 02:15
      下一步如何加速推进和落实我区托育服务工作呢?
  • 陈局长 2024-09-18 02:20
      1.加强科学规划布局。根据我区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优先满足城区群众托育需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 10 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住区和老旧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配置完善托育服务资源。
      2.推动托幼一体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原则上要提供普惠性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要开设普惠性托班。到 2025年,全区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3.支持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发展。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的原则,有序推进公建民营普惠托育建设。按照我区托育规划布点,利用闲置国有设施、社区用房,通过由政府主导出资建设、补贴,委托给第三方运营方式,吸引知名品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落户我区,建成服务优质、价格低于当地托育机构平均收费水平的普惠制托育机构。
      4.探索多元化建设运营模式。鼓励企业、机构、社会组织等兴办托育服务机构,承担社会育儿责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引导社会力量根据婴幼儿家庭实际需要以及场地、供餐等条件举办托育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托育服务;支持有场地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合适的场地设立托育机构,由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通过自建自营或委托运营的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 主持人 2024-09-18 02:21
      大家对托育服务建设的保障政策很感兴趣,请陈局长给我们介绍有哪些相关保障政策?
  • 陈局长 2024-09-18 02:25
      好的,我区托育服务建设的保障政策有:
      1.建立托育服务工作机制。建立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托育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发挥引导作用,制定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促进托育服务规范发展,不断提高托育服务整体水平。
      2.落实财政补助政策。统筹财政资金,建立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运营补贴机制,对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给予建设补助,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普惠托育服务建设项目的支持。目前,各级财政已投入扶持资金350万元,创建省、市级普惠性托育试点机构7家,可供普惠性托位555个
      3.健全托育综合监管体系。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区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监管。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将托育机构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建立完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确保服务机构安全平稳运转。严把托育机构准入关,加强对机构资质、收费标准等方面的审核与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托育机构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
  • 主持人 2024-09-18 02:25
      我们听陈局长多次提到“普惠”这个词,能请陈局长给我们介绍下?
  • 陈局长 2024-09-18 02:27
      好的,普惠托育机构是指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具有质量有保证、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民办托育机构。公办托育机构和公办幼儿园托班可直接认定为普惠性质。那么普惠托育机构除了要符合正常的托育机构标准外呢,最大的特征就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以保障正常运转、质量提升、安全发展为前提,综合考虑入托家庭可承受能力,实行成本核算、协议约定、合理收费,无乱收费现象。那么,我们发展普惠托育机构,可以有效缓解家庭养育负担,提高市民的生育意愿。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相对较低,能够为大部分市民所接受,可以减轻婴幼儿家庭养育负担,从而使更多的家庭愿意生育。
      另外,我区对普惠托育机构要求满足三个基本条件:其一,服务质量要有保障,能够满足婴幼儿家庭对安全优质服务的要求;其二,服务价格要合理,不能超出绝大多数家庭的承受能力;其三,服务提供要便捷,能够适应婴幼儿照护服务特点,提供就近便利的托育服务。根据相关要求,我们区内现有8家备案托育机构为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为我区广大家庭提供的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接受、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
  • 主持人 2024-09-18 02:28
      陈局长,最后一个问题,有网友问现在家里有托育需求,但是现有托育点较远,是否可以按照群众需求就近设置托育机构?
  • 陈局长 2024-09-18 02:29
      好的,我们一直高度重视托育机构的科学规划布局,根据我区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优先满足城区群众托育需求,统筹规划新、老城区托育机构发展,合理布点,根据实际情况规划托育机构规模。现阶段已经在谋划在各社区寻找适宜地点设置托育点,打造“十分钟托育圈”,进一步满足群众就近托育的需求。
  • 主持人 2024-09-18 02:29
      今天访谈就到这里,谢谢陈局长接受我们的访谈!谢谢网友的参与!同时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的在线访谈栏目,再见!
  • 陈局长 2024-09-18 02:30
      再见! 的在线访谈栏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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