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要素保障,助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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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2024-11-15 02:0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以及国土空间优化发展保障机制。截至目前,洛江区空间规划进展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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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局长 2024-11-15 02:09我区属于泉州市辖区,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泉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4年4月获省政府批复。洛江区积极传导市级总规对洛江区“科教创新型城市功能拓展组团”的总体定位,打造“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的“智造洛江、生态新城”。遵循“双向发力、山水营城、服务引领”的规划策略,向南纵深发展科技创新产业服务、向北推进文旅经济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全面促进产业延链补链强链;融入“两山两脉”生态底色,建设连山通水的绿地与绿道系统;打造中部功能区为城市服务中枢,全面提升城市空间品质。
《洛江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22年3月启动编制,2023年10月获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复。控规研究面积约171.05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约42.28平方公里。研究范围南至城东街、西至洛江区行政区边界、东至洛阳江、北至马甲就南村,包括万安街道、双阳街道、河市镇和马甲镇部分用地及丰泽区城东街道部分用地。规划形成“三轴四区、两核三心”的总体空间格局,推动城市组团化发展。
在村庄规划方面,采用分类指引、因村施策的总体路线,优先编制省、市、县三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线路上所涉行政村以及集聚提升中心村和保护开发特色村等类型的村庄规划,目前全区各乡镇已经完成编制并经区政府批复村庄规划47个,已在福建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入库44个,今年还有坛顶村、白洋村、鸟关村、马甲村、永生村、虹山村等6个村庄规划正在编制中。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进一步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引导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此外,结合罗溪、虹山乡镇总体规划,对未编制村庄规划的乡村地区探索开展“通则式”规划编制。 -
主持人 2024-11-15 02:10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要“优化土地管理,健全同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高效衔接的土地管理制度,优先保障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请问,刘局长,我区在用地要素保障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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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局长 2024-11-15 02:15今年以来,我区获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3个、面积1046亩;获批项目用地面积395亩,洛江阳江水质净化中心、黎明职业大学洛江区校区、洛江区万虹路(新庵岭-新庵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等省、市重点项目得到精准保障。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精准统筹谋划,狠抓落实。实行“一个项目、一张清单、一个专班、一跟到底”,全程保障项目有序推进、顺利落地。二是建立协调机制,提高效率。区委、区政府领导,局领导多次调度,发改、人社、财政等各部门联动,局内部各股室内部合力,多措并举推进用地报批“加速跑”,确保重点项目“早落地”。三是坚持靠前服务,强化保障。建立专人沟通对接机制,提前协调用地报批前期涉及的各部门手续办理,联合做好项目用地组件、将各环节进行无缝衔接。为重大项目提供贴身式、保姆式服务,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用地报批工作畅通无阻、提速增效。 -
主持人 2024-11-15 02:16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多次提及自然资源要素改革任务,强调优化土地管理,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请问,刘局长,我区在盘活利用低效用地工作方面主要成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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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局长 2024-11-15 02:20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洛江区强化争优、争先、争效意识,按照“边调查、边规划、边探索、边推进、边总结”的思路,精心谋划并先期启动5个试点片区(单元):新阳片区、万亩一期片区、塘西片区、国道324以南片区、虹山乡试点单元。通过统筹城乡品质、园区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片区综合开发、盘活利用低效用地,推动城市功能布局更加完善。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塘西片区等试点项目,带动盘活低效用地7847.68 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单元虹山乡,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1315亩,治理水土流失1250亩,建设安全生态水系10公里等,统筹解决农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系统质量退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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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2024-11-15 02:21下面,再请刘局长和我们谈谈大家比较关心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转用审查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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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局长 2024-11-15 02:24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农转用审查审批,有效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居住需求,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2024年6月我区出台《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转用审查审批实施意见的通知》。具体流程由村民提出建房申请,经本村小组同意后报村委会审议、公示,经公示未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委会将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核同意后上报我局。我局会同区农水局、住建局联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审查通过的转报区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经区政府批准后,由属地组织实施,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并按规定程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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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2024-11-15 02:25最后一个问题,请刘局长谈一下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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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局长 2024-11-15 02:30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重要惠民工程,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也是集体土地使用改革和土地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可以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依托各村“党建+”邻里中心建立服务点,我局深入基层试点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便民服务。现在前来窗口办理宅基地登记业务的群众,如有房地一体登记需求且符合房地一体登记条件的,可直接运用农房调查成果,群众可不出具权籍调查材料直接给予办理房地一体登记。截至目前,办理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81宗。下一步,我区拟出台《洛江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我区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切实解决宅基地办证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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