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江区实行减免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洛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洛江区实行减免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 时间:2025-06-11 11:03 浏览量:48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办丧负担,更好地提升殡葬服务质量。

(二)制定依据

《福建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24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办〔2019〕38号)、《泉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群众殡葬服务费免除项目的通知》(泉民事〔2025〕3号)

二、目标任务

建立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制度,是推动殡葬惠民措施从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进一步减轻群众办丧负担更好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

三、工作进展

2025年2月15日,我局拟定实施方案初稿, 2025年3月4日向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2025年3月17日--4月16日通过洛江区公众信息网将《关于实行减免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5月12日洛江区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实施方案合法合规。该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以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范围期限

本方案自2025 年6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止。

五、主要内容

(一)、减免对象

1.洛江区户籍居民(含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

2.洛江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

3.依法火化的无名遗体

(二)、减免项目

1.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

2.遗体存放(冷藏72小时内)

3.遗体火化

4.骨灰寄存

符合条件的减免对象可减免累计最高1000元的殡葬服务费用,优先用于抵扣以上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抵扣后仍有余额的,可延伸用于扣除骨灰运送费、骨灰盒、冰棺、纸棺等费用。

六、注意事项

申办时,要提交《洛江区居民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申办人身份证、减免对象(死者)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减免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若发生变动的,按照市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洛江区户籍居民异地死亡后在异地火化且在当地未享受过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的,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申请减免。

七、政策咨询方式

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0595-2263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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