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时间:2022-06-07 10:33 浏览量: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一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4日。意见反馈联系电话:22633270,传真:22633291,通讯地址:洛江区安吉路建设银行大楼五楼

  一、项目名称:洛江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二、建设地点:洛江区河市镇、马甲镇、罗溪镇、虹山乡

  三、建设单位: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洛江水务有限公司

  四、拟作出审批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六、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承诺文件:无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

  2、气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3、声环境: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减振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

  5、生态措施:及时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防止土表裸露和水土流失。

  八、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该建设项目的拟审批决定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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